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

5月23日上午,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汉、刘维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4年3月31日上午8时31分,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由湖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汉在法庭上。 (东方IC/图)

咸宁中院微博通报,5月23日上午,湖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一审公开宣判。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

23日上午9时,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7个审判法庭同时公开进行宣判,被告人刘汉、刘维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6个被告人中31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其中,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3人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一定数额罚金;袁绍林、张伟、文香灼、曾建军、黄谋、刘岗、旷小坪、钟昌华、桓立柱等9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一定数额罚金;孙华君、缪军、陈力铭、曾建、詹军、李波、旷晓燕、郑旭、仇德峰、李君国、肖永红、孙长兵、王万洪、闵杰、车大勇、王雷、刘光辉、刘小平、刘淼等19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部分被告人并处一定数额罚金或没收个人部分财。

其中,德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政委刘学军、德阳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原处长吕斌、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忠伟3人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十三年、十一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此外,被告单位汉龙集团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汉、刘维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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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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