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祖父的陪葬品,也归政府?

盗墓贼在盗掘郑氏曾祖父的墓葬时被抓获,并被搜出赃物翠镯、翠扳指等32件随葬物品。经鉴定,这些随葬品属清代文物。日前法院裁决:所有文物归政府所有。该案在网络引起争议:自己曾祖父的陪葬品,不归直系后代所有,反归政府所有?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陈霞

郑氏兄弟的曾祖父,1930年去世,下葬于河南宝丰县。2011年4月4日夜,盗墓贼在盗掘郑氏曾祖父的墓葬时被抓获,并被搜出赃物翠镯、翠扳指等32件随葬物品。经鉴定,上述涉案的32件随葬品属清代文物,其中7件为3级文物,其余为一般文物。为了索要被扣押的随葬品,郑氏兄弟将当地公安局及文物局告上法院。但日前平顶山中院裁决:所有文物归政府所有。该案在网络引起争议:自己曾祖父的陪葬品,不归直系后代所有,反归政府所有?

正方:现行文物保护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民法通则中第79条也有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既然郑氏兄弟曾祖父的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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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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