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方伯谦房产说开去

身为提督的丁汝昌,不仅没有对下属起到监督作用,而且未能以身作则。上行下效,方伯谦才会如此毫无顾忌地大力开发和经营房地产。这种情况下,北洋海军的两位总兵林泰曾、刘步蟾,还有与方伯谦同级别的5位副将,他们有没有房地产?难道方伯谦的房产,仅是个孤例?

责任编辑:姚忆江 助理编辑 刘雨桦

方伯谦,北洋海军“济远”舰管带,因在中日甲午黄海海战中率舰先退之罪名,于1894年9月24日被清廷以“临阵脱逃”之罪名处斩于旅顺口。

最近我从威海档案馆看到了方伯谦在刘公岛房产的“绝卖契”,没过几天,我的朋友张黎源又给我传来关于方伯谦房产的“诉状”。

这两份材料的宝贵之处在于,二者恰好是相关联的,都是与方伯谦刘公岛房产有关。“诉状”,来自英国国立海事博物馆(National Maritime Museum),档案编号ADL/Z/43,出自北洋海军雇员嘉格蒙(Jackman),是向方伯谦的二弟方立卿追索方伯谦盖建刘公岛房屋所借欠款的;“绝卖契”,来自威海档案馆,档案编号229-001-109-0495,是方立卿为偿还洋债而出卖方伯谦刘公岛房产的。

方伯谦兄弟四人,方立卿排行第二。方立卿立“绝卖契”的时间,是“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二十八日”,显然是在嘉格蒙追讨债务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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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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