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爱婚姻服务有限公司诉民政部案

基本案情

2013年1月,石家庄市如果爱婚姻服务有限公司请求民政部向其书面公开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的相关资料。民政部接到如果爱公司的申请后,未在法定15日期限内作出答复。行政复议期间,民政部向如果爱公司作出《政府信息告知书》。如果爱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认为销民政部所作《政府信息告知书》属程序违法,应予撤销,同时要求民政部于60日内针对如果爱公司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二审维持原判。

推荐理由

本案入选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该案二审认定民政部遗漏了申请中未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构成未完全尽到公开义务,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确理解,对行政机关是否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进而完全尽到公开义务确立了明确的司法审查标准。

 

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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