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侠影案”再次延期审理 被拘时间已过量刑建议

汪炜华这位在互联网上撰文批评新疆本地上市公司——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海归博士”,自2013年10月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拘以来,已失去人身自由长达14个多月。完全超出公诉机关对本案1年以下的量刑建议。

责任编辑:王小乔

在资本市场颇受关注的“天地侠影案”,再次发生变故。

2014年12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决定,将汪炜华(网名“天地侠影”)损害商业信誉罪一案,第二度延期审理。

至此,汪炜华这位在互联网上撰文批评新疆本地上市公司——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SH,下称广汇能源)的“海归博士”,自2013年10月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拘以来,已失去人身自由长达14个多月。

12月24日,汪炜华的辩护人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汪在未被确定有罪的情况下从2013年10月12日被拘留关押至今已经超过1年时间,已经完全超出公诉机关对本案1年以下的量刑建议。这意味着,即使汪炜华最后被确定有罪,但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已经超过其所犯的过错,违反了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被告人的人身权益遭受了严重侵害。

 

批评上市公司 “海归博士”失去自由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瓦特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