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一摸河对岸(32)

视性语言本质上是一种“语言软暴力”,表面上伤害的是一两个人、一个群体、一个阶层,实际上是对所有人的伤害。

消除语言软暴力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自1919年,中国已经经历了三个三十年: 1919—1949年的以战争求共和,1949—1979年的以计划求强国,1979—2009年的以市场(经济)求富民。下一个三十年,改革的主线在何处?仍是经济改革?或是政治改革?继续摸着石头过河?我以为,应该是文化。快改革不一定走得远,慢改革未必不是正途。如果制度起决定作用,但如果没有文化这个渗透骨髓、无处不在的改革,好经也要念歪。文化与制度相互影响,但前者是根、是道、是无形。改革要从细胞开始,循序渐进。改造语言体系,使其由歧视性向非歧视性进化,则是文化变革的重要内容。

歧视性语言本质上是一种“语言软暴力”,表面上伤害的是一两个人、一个群体、一个阶层,实际上是对所有人的伤害。

行业的语言歧视:“沦为”搓澡工?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但在现实中,一些行业,尤其是部分第三产业一直受到歧视。比如,2006年全国多家媒体报道: 前世界女子举重冠军邹春兰沦为搓澡工。搓澡工就低级?如果邹春兰是公务员,还会说“沦为”?世界女子举重冠军只能说明过去,现在不是计划经济,任何人都应在市场上寻找工作,不应由政府安排。市场经济不认资历、不认过去,它只看现在,只看供求。

类似的,回收可再生资源的不应该叫收垃圾的,应该叫资源回收者(废品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清扫大街的人不应该叫扫大街的、运大粪的,应该称为环境工作者或环境卫生工程师或城市美容师;剪头的不应该叫剃头的,应该叫理发的、美发的、发艺的。身体的语言歧视: 老弱病残孕?20世纪80年代之前,身体有障碍的人叫残废人,1990年代,发现这说法不妥,改叫残疾人,比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残联或残联),2008年残奥会。英文原文不是这样的。英文disabledperson,译文应该是非歧视的体障者或能力障碍者;我们称为残奥会的,其英文是paralimpics,译文应该是非歧视的帕奥会或并(伴)奥会。

医院里,会看到“重症监护病房”,旁边是英文ICU。这是没有充分考虑患者的心理感受: 又是重症,又是监护,患者不一定能受得了这样的语言暴力。其实ICU原文是intensivecareunit,译文应是高密度(强化)关照(护理)者(单元),原文没有任何歧视,并且相当富有爱心。200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七十周年时,卫兴华教授说,现在有很多媒体把老同志干事情叫做发挥余热,为什么是余热?这难道不是歧视?不是在诅咒我们吗?好像我们活不了几天了!——我非常赞同,直接说发挥热量就好得多。

类似的,身体比较重的人不应该叫胖子,应该叫身体宽大者或体宽者;年龄较大的人不应叫老年人,应叫高年者或年长者;眼睛看不见的人不应叫瞎子、盲人,应该叫视力障碍者;耳朵听不见的不应叫聋子,应该叫听力障碍者;智力有障碍的人不应叫呆子、傻子、弱智,应该叫智力障碍者。

对许多有歧视色彩的疾病也应该重新命名,比如,老年痴呆(症)、红斑狼疮、白癜风、麻风、神经衰弱、精神分裂、尿崩等等。在公共场所,类似于“老弱病残孕专座”的标牌都应修改。

身份的语言歧视: 干部与群众?

这类歧视极其广泛。如把人分成两种,一种是所谓人才,一种不是人才是劳务。本来,人的才能是动态过程,但人们习惯把它静态化、僵化。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在于潜在的才和现实的才、发现的才与未被发现的才、此行业的才与彼行业的才、此岗位的才与彼岗位的才,所谓天生我才必有用是也。应该用人力资源或人力资本替代所谓人才。人力资源说明人人都是资源,都是可开发、可利用的;人力资本说明人人都是资本,都是可流动、可增值的。人绝不应该有人才与非人才的区分。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带了一个好头,把劳动与人事两个部门合并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还有一种,把人分成所谓干部与群众。这对概念流行了很多年,从公民社会角度看,它们是有歧视的。首先它们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其次,干部如果是指政府官员,就应属于公务员,干部与非干部只存在于同一机构中,如政府某个机构中处长是干部,处员是非干部或相当于群众,不能说处长是干部而农民是群众,他们没有上下级关系,说农民比公务员位置低不合适。把人固化地分为干部与群众本质上是等级制的幽灵。应该全部使用中性的公务员或准公务员,来替代传统的干部称呼。

类似的,人们长期把那些丈夫已死的人叫寡妇,后来学会了尊重,叫单身妈妈、单身女性,其实也可更主动更幽默一些,把她们叫做丈夫岗位虚位以待者。过去曾把涉嫌犯罪的人叫犯人、罪犯,后来改为犯罪嫌疑人或嫌犯。同样,不应该把关在监狱中的人叫劳改犯、囚犯、罪犯或犯人,应该把他们叫做特别公民,或非自由公民、受强制公民、待自由公民,或监所公民,或更生者(台湾地区就流行这种说法)。实际上,无论是涉嫌犯罪的人,还是关在监狱中的人,他们仍然是公民、国民,只不过是失去了某些公民权利的公民。这些人的家属尤不应该叫做罪犯家属,应该叫特殊家属。再如,赌徒、暴民、恶人、小人、娼妇等说法在政府机构、新闻传媒、公共场所、法规政策等领域都应禁止。应该把不诚实或可能不诚实的人叫做道德迷茫者,不可轻率地说某人道德败坏,至多可以说某人是道德缺乏者。

行为的语言歧视: 落榜生?

首先来看教育领域。把高考没有被录取的人叫落榜生,这是在别人伤口上撒了一层盐。相对于考上的上榜生来说,没考上的人其实还有很多的机会选择。曾看到过一份材料,介绍日本高校不予录取的通知书是这样写的: 东京大学——樱花凋谢;鹿儿岛大学——樱岛不景气;东京商船大学——沉没;下关水产大学——吃海豚中毒;神户大学船舶系——风浪大,无法进港;大阪大学文学系——吾妻山上风暴紧。以这样中性而富有幽默的方式对待没有被录取的人,比生硬的“不予录取”、“落榜”是否更好?

又比如,对于孩子来说,我们应该进行多尺度的在不同方向上的比较,因为人各有所长所短,有所短才成就有所长。陈寅恪如果拥有博士学位,也许中国又少了一位大学问家;俞敏洪如果外语成绩在北大拔尖,也许就不会有现在的新东方,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从我们所引进的词语中,也可以看出发达国家体现对每个人尊重的非歧视处理。比如,飞机上有头等舱,但没有低等舱的称呼,所有不是头等舱、公务舱的座位叫做经济舱,这就体现了对坐经济舱的旅客的尊重;在大饭店中就餐可以叫吃大餐,但不可以把在小饭店中吃饭叫吃小餐、吃低等餐,而应该叫快餐、经济餐、自助餐;名牌服装可以叫高档服装,但不应该把不是名牌的叫做低档,应该叫做便装、经济装;高价格车可以叫高档车,但低价格车不应该叫低档车,可以叫低成本车、经济型车。

从动态的、多侧面的角度看问题,就可以把多少有些歧视的说法转换为比较中性的说法。比如,在通常情况下,贫穷地区应该叫发展中地区,富裕地区可以叫发达地区;轿车叫小车;草民、臣民、小民叫公民;农民工、外来工、民工应该叫新工人、新移民。

如果语言有了对人的歧视,现代文明就无从谈起。在法律与理论层面上我国是一个公民社会,但实际上,由于几千年的王权专制,我们离公民社会、语言上人人平等的社会、非歧视社会还相当远。

当然,我们不会失去信心,因为进步的端倪已经初现。比如:“在此施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切记: 善言暖心,恶语似刀。

(原载于《南方周末》201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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