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出台办理家暴案件意见 抗家暴杀死人算正当防卫吗?

根据意见,以实践中经常发生的受虐妇女杀夫案件为例,只要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就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对于因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故意杀害施暴人;或者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上海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内景。(新华社记者 俞洁然/图)

3月4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门联合举行新闻会,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及公布典型案例。

对于出台《意见》背景,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万明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涉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改革”课题组,先后至10余省市调研、访谈,设立了9个改革试点法院,收集典型案例350余件,访谈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杀害施暴人的服刑女性50余名,入户调查2700多人次。在深入调研和实践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先后征求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妇联、律师、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专门论证会、座谈会20余次,大小修改70余稿,今年2月经四机关会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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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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