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市场放开之后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环保部门有权管吗

有官员认为,如果缺乏自己的认证体系,环保部门则缺乏监管依据。“因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环保部门可以去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过,新环保法以及两高关于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中,已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做出了规定,重则可入刑。

责任编辑:何海宁 助理编辑 刘文慧 实习生 梁绮雅 杨思佳

一只很萌的地表水在线监测小船在实时监测南京的河流水质,环境监测这一领域将逐渐完全放开。 (CFP/图)

有官员认为,如果缺乏自己的认证体系,环保部门则缺乏监管依据。“因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环保部门可以去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不过,新环保法以及两高关于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中,已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做出了规定,重则可入刑。而有一些省份早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

“这个饼画得很好,但实施起来还有很多困难和问题。”2015年4月13日,广东省一名环保系统官员对南方周末记者担忧道。

这里的“大饼”,指的是《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月5日,环保部印发了该“意见”,称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有序放开公益性、监督性监测领域。

环境监测,这一领域原本主要由各地环保部门下属环境监测站所主导。如今这一市场的放开,将诞生一块千亿级“大蛋糕”。“十二五”期间,全国环境监测总投资需求将达1000亿元。

不过,从多名受访的环保官员、企业老总的反应来看,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此前已有多地进行了试点工作。而在一些官员看来,这一政令之后,环保部门亟需厘清这一新兴行业的监管细则。而公众聚焦的监测数据造假问题能否通过市场的力量荡清,目前依然是一个问号。

能否挤掉数据水分

能否挤掉数据造假的水分这一问题,山东省环保厅的回复是“可以”。

“过去环保部门自行监测,自行监管,质控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山东省环保厅在回复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时称,过去,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由各市自行上报,全省达到了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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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佳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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