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蹊跷的执行代理案 “司法黄牛”,还是正常代理?

商人马惠忠怀疑自己碰上了“司法黄牛”:在一起标的为2000万元的执行案件中,有人故意设置障碍,迫使他去找熟悉法院关系的律师,代理费500万元

责任编辑: 苏永通 实习生 梁嘉莹 郑丽娇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和执行该起标的为2000万元的借款案。 (网络截图/图)

商人马惠忠怀疑自己碰上了“司法黄牛”:在一起标的为2000万元的执行案件中,有人故意设置障碍,迫使他去找熟悉法院关系的律师,代理费500万元。

“纸上”的代理律师没给当事人打过电话;“真正的代理律师”却没有出现在代理合同中,在被当事人举报后与法官妻子离了婚。两位律师均否认相关指控。

被自己的“代理律所”告上法庭后,53岁的宁波商人马惠忠决定,将心中的“司法黄牛”放到聚光灯下。

“我一做生意的,不是被逼谁愿意得罪人。”马惠忠说。

一年来,他公开举报的,不少人在宁波法律界赫赫有名: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袁裕来及其合伙人周正付,浙江怡胜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利和,宁波市中级法院原执行处处长徐寅森,还有马利和刚离婚不久的前妻、宁波中院审判监督庭法官施丽君。

“他们欺负我不懂法,没有直接的法律证据证明,但我就是要说出来,让大家评评这个理。”马惠忠说。

在马惠忠的怀疑中,这些人或多多少,都参与到了“坑害”他的“司法掮客”利益链中——他们在一起标的为2000万元的执行案件中设置障碍,迫使他去找熟悉法院关系的律师,被收代理费500万元。

双方最终撕裂,是由于代理合同诉讼纠纷,马惠忠被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起诉到法院,索要代理费525万元。而马惠忠则将上述提及的当事人举报到了宁波市纪委等部门。

但这些被提及的当事人,均否认了上述指控。当南方周末记者几次联系他们,试图见面详细了解情况时,也均遭到了拒绝。

执行不动,被迫请律师?

马惠忠说自己本来没打算找律师。2008年,在宁波市中级法院赢得一场标的为2000万元的民间借款案后,他当时对拿到钱满怀信心。

“当时案子已经胜诉,对方的被执行财产也已经被查封,而且申请查封的只有我一个人。我想执行应该没什么问题。”马惠忠说。何况当时他经济拮据,“之前为了打官司,还卖掉了一套房子”。

“我没想到,案子执行比胜诉还难。”马惠忠说。案号2008甬民二初字第53号的异地执行案,同样由宁波市中级法院负责。

终审后不久,他就来到法院申请执行。一开始接待他的,是宁波市中级法院执行庭法官徐京波。“徐法官人很不错,在办理正常手续后就启动了执行程序。”马惠忠说,其间,徐京波还应他的要求,专程赶赴执行财产标的所在地黑龙江省。

“应该是2009年,最后一次,是在调查房产的产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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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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