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勿将他人照片“放上网”

“放上网”这事,也许本身就不是一件好事,更不是越多越好。当然,违法乱纪的官员被曝光不在此例。

责任编辑:陈恺辰 蔡军剑 实习生 舒婷 廖媛

在德国,将他人形象视频上传网络的行为极少发生,因为此类行为违反“图片和摄影著作权法”(KUG)中第22条的有关规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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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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