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疑点仍多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赵 蕾 苏永通 2008-05-07 23:00:08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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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信息公开法2(漫画)上海记者起诉市规划局信息不公开 邝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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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信息何时解密


1960年代饿死多少人?

参与条例制定的姜明安本人就对中国1960年代非正常死亡的人数非常想知道。据悉,学术界曾召开相关会议研讨历史信息的解密问题。据姜明安介绍,世界上民主国家对于国家秘密的解密期,最长也没有超过30年。姜明安认为,事隔四十余年,类似信息应该解密。

“毛泽东时代的信息现在应该公开。”姜说,没有绝对的国家秘密,某些具有敏感性的事项,经过时间的推移,可能丧失其敏感性,就应该适时公开。

部分人对条例实施效果的期待,冀望于对过往政府信息的披露。耶鲁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主任蒲杰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一旦条例正式施行,中国历史上一些政治运动诸如“文革”中的信息也会逐步公开,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历史真相,事件中所涉人士得到公正的评价和补偿。

可能有人会感到失望。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1990年代及之前的信息,限于人力等原因,多数政府机关未作清理和公开,仍将其作为档案材料管理。目前,各级政府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制定,多数也只限于近2001年以来的信息。

国家秘密、社会稳定如何把握


虽然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但三类信息是法定例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此外,条例第八条还给了行政机关极大的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条例刚出台时,关于“例外”的规定就成了头上的乌云,有人担心它们会遮挡整部条例带来的阳光。

多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研究者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很难用刚性的标准,应留由日后法院通过个案裁判厘定。

现在,处级以上官员就具有设密的权力。

处级以下处室和官员往往都在行使设密的权力。王锡锌说,立法本身给行政部门留下很大的裁量空间。

另一方面,学者们也呼吁尽快改善中国国家秘密“定密易,解密难”的现状。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曾出现行政机关为了规避公开,在民众申请公开后迅速把有关信息转移至档案局。上海市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这方面有了突破,规定明确要求过去在行政机关保存的公开信息,移交档案馆之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信息例外中的“危及社会稳定”,是行政机关规避公开的最大保护伞,也是条例实施效果或遭削弱的最大危险。几位接受采访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负责人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社会稳定很难判定,也非政务公开部门所能敲定。

一位参与起草条例的学者透露,这里的危及社会稳定主要是怕社会上炒得太厉害。一位法科学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最想知道的信息就是,每年未被批准的示威游行数量和理由是什么,被中国限制入境的人员和限入原因是什么。

这些涉及公民自由、基本权利,国防、外交等领域的信息,外界以往难以获得,不知道条例的施行能否打破这种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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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凌 网络编辑: 老黄

评论(已有2条)

我也来说两句!
    有缺点,有疑点并不怪,如我们落后并不可怕关键是看我们在发展在前进没有,如果我们不实施,就永远也不知道其中的好与坏,还后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了,很多省政府也是这样做了建立了自己的网站,这就是进步,我今天也试了一下,还行,这就说明在进步,而不想我们提了多年的政府工作人员财产申报制度都提了N年了,照旧没有谙,还没有列入我们的五年立法计划叱,呵,还早着呢。

世界上民主国家对于国家秘密的解密期,最长也没有超过30年。姜明安认为,事隔四十余年,类似信息应该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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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是不会公开自己的罪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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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9日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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