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土地使用权延期实验: 50年可续期,70年怎么办?

还剩6年时间,深圳又将迎来一轮“土地到期后,房子怎么办”的考验。

责任编辑:冯禹丁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实习生 曾玉

“深圳模式”的意义在于,50年期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可以顺延至70年,而不需要重新购买20年的土地使用权。(视觉中国/图)

根据物权法,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但自动续期的条件究竟是免费续期,还是须交费续期,以及交纳多少费用,是全国人民关注的大事。

因为延期成本很小或者为零,所以深圳并没有区别对待50年使用权年限的商品住宅。但无论是自动延期,还是补钱延期,50年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只能延续到70年。

敏感的土地续期

“自动续期”的条件究竟是免费续期,还是须交费续期,交纳多少费用,是全国人民关注的大事。

2016年9月14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规土委”)发布公告称,即日起至2021 年12月31日,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全部土地确权和登记。

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在土地管理模式方面曾做过许多探索、改革,不可避免也留下大量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目前不少土地权属关系混乱、复杂的局面。比如位于罗湖区人民南路和嘉宾路交会的国际商业大厦,就出现过同一幢楼有20、30、40、50年等四种土地使用权年限不一的房产证。

1981年,深圳特区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的先试先行地,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首次规定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同时规定了相应用途土地的使用年期,其中,工业用地年限为30年,商业用地20年,商品住宅用地50年。

深圳规土委在2016年6月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此类特殊行政划拨用地总计78平方公里,占特区总面积395.81平方公里的约20%。

除了行政划拨土地外,1988年,《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出台实施,明确特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使用和有偿转让,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可采取协议、招标和公开拍卖三种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同样不得超过50年。

1995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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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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