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省126城水源地排险:湖北叫停长江全线重化工项目

“这是什么?这是法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就怎么办。”翟青亮出饮用水源地环保执法的“武器”。

责任编辑:何海宁

资料图:长江(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图)

“《水污染防治法》对饮用水源地是怎么要求的?”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现场会上提问。

《水污染防治法》这样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这是什么?这是法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就怎么办。”翟青亮出饮用水源地环保执法的“武器”。

2016年10月19日,环保部在重庆召开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现场会,长江经济带沿江11省市的环保厅、局相关领导在会议上依次发言。截至目前,11个省的全部126个城市已经完成了水源地排查工作。重庆、浙江、安徽三个省份得到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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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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