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4 21:39:04 来源:南方周末
5月12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罗湖雅苑立交桥旁一个路面摄像头“蹊跷”转向居民住宅楼,拍摄了部分室内女子的隐私画面。这是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用来监控道路状况的一个摄像头,其拍摄的视频在深圳公开的政府部门信息网上24小时“直播”。
此事被披露后,引起强烈反响与热议。当天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已查明两偷窥者为交警局临时聘用人员,目前两人已被开除,并将面临治安处罚。
深圳公安局最终的处理结果并未让一直关注此事的何兵感到满意。这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在电话中激动地说,官方为什么不公布两人的名字和具体涉案过程?公民有权获得这些信息,“否则,将来还有可能被侵犯”。
交警局官员则答复本报记者,“还需进一步调查,目前不便公布。”至于还有哪些事实不清,此官员表示不便作出进一步解释。“受害者可以状告深圳公安局行政侵权,临时工的身份不影响诉讼。”北京大学行政法教授姜明安说,受害者还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临时工”偷窥者
4月中旬某日凌晨两点,一名深圳何姓老司机随手点开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信息网“雅苑立交—翠竹路段”视频,惊然发现——一名年轻女子裹着浴巾,正从浴室走出来。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信息网24小时直播深圳各路面路况信息。
4月25日,《南方都市报》接到何司机报料后,连日在网上追踪浏览该路段视频,发现这个安装于同乐大厦楼顶的摄像头,白天监控雅园立交桥的交通,凌晨1点至4点,“眼睛”就转向了大厦对面的旺业豪苑,主要目标是女性居所。其中,一名年轻女子洗澡时竟被“直播”长达59分41秒。
据深圳交警局宣传科一名官员介绍,平时只有专职民警才能进入监控室操作摄像头,但由于警力不够,到了夜间,有时会让临时工作人员顶替,“毕竟,凌晨车少,一般没什么事”。
这位官员解释,目前深圳的交警监控系统尚未升级,无法记录什么人在何时、何地监控哪个摄像头,这次才被“临时聘用人员”钻了空子。
上述深圳交警局官员强调偷窥者的临时工身份。“正式民警的素质哪里会那么低?”
不过,这让广西南宁交警王刚感到不可思议,“这么重要的岗位,怎么能让临时工作人员担当?”他所在的监控部门,只有挂牌的正式工作人员与支队领导才能入内,工作人员多是经验丰富的老民警,以在意外发生时能熟练应变。广东某市一交警局局长则称,只有副科级以上工作人员才有权操控监控设备。
“电子眼”功勋卓著
心有余悸的旺业豪苑业主李翔开始注意到,如今一出门,每个人就置身于摄像头的“关照”之中——市区十字路口、火车站等大流量场所、高速公路上及电梯里。
他告诉记者,乘坐深圳至广州的大巴,开车前,乘务员要先用DV拍下每个人的脸。据记者了解,目前成都、重庆、海口等城市的出租车,都设置了监控车内情况的摄像头。“这不是重返《1984》(著名政治寓言小说——记者注)的‘老大哥’时代么?”李翔苦笑。
深圳交警局宣传科官员则认为“老大哥”利大于弊。2007年,电子眼为警方提供了6700余条破案线索。“偷窥事件可以从技术上杜绝。”他告诉本报记者,为弥补现有监控系统的漏洞,今年8月,全市将建起全新的数字视频系统,安装20万只新探头。届时,警方查找所有操作数据像“追查上网者的IP地址”一样简单快捷,不像这次,用了些“别的手段”,才查到偷窥者。
这名官员说,深圳现有路面监控属于传统的模拟电视系统,不保留正常情况下的视频,只有在意外发生时才启动录制功能。“也就是说,那些不雅视频并未存档。”
“谁愿意承认那个洗澡的人是自己”
这两天,旺业豪苑管理处负责人李远青忙着接待媒体和抱怨不停的业主,“有一个老板,冲动得想要去砸烂摄像头”。
5月12日,媒体的报道被一名业主贴在一楼大厅,吸引了每位等待电梯的居民,大家的表情从惊愕到愤怒。“太变态了!”一个年轻时尚的女孩愤怒地说。“但除此之外,大家似乎不知还能怎么办。”李远青说。
李远青告诉本报记者,这两天,曾有业主提出诉讼的想法,但响应者不多,大概也就不了了之了,“大家平时都要忙找钱(挣钱)的嘛,且警方在一天之内就出处理结果了,这让许多业主感到满意”。“谁愿意承认那些在洗澡、换衣服、睡觉的女人是自己?”旺业豪苑一名年轻的女住户说,她不愿参与联名诉讼,想就当这事没发生过,“花钱又花时间,还不一定有结果”。
(文中李翔、王刚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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