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救灾,还有哪些事要做

作者: 熊丙奇 2008-05-14 23:57:06 来源:南方周末


第一,为地震遇难者下半旗志哀。此次地震是近30年来最大的自然灾害,目前死亡人数已经上万,实际的死亡人数还会攀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 14条:“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目前这种情况应下半旗,体现对生命的尊重,为死者志哀,让生者铭记灾难。

第二,政府部门组织的庆祝、庆典仪式活动,应视情况取消或者从简。将举办活动节省的费用,捐献给灾区群众。

第三,排查震区、余震可能波及区域的中小学危房。这次地震中,不少中小学教学楼倒塌,将众多正在上课的学生掩埋在废墟之下。而根据调查,截至2006年,我国农村中小学校舍危房占全国危房率的81%,尤以中西部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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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敏 史哲 蔡军剑 网络编辑: 瓦特

评论(已有26条)

还有一样,就是取消奥运!

中国的当政者可以花30亿来建造一个王八蛋---国家大剧院,每年的维护费用上千万,却看着那些孩子上不起学、那么多接头流浪儿不管,这与商纣王有何区别呢?奥运真正的投资也许在4000亿左右,与国与民有什么好处?连在国外组织奥火传递好要国内人民的纳税钱去给所谓爱国的华人付车费、餐费!火炬莫名其妙的熄灭却不敢对国人讲!

每天的新闻联播第一个镜头就应该是:天安门广场降了一半的国旗在飘扬,为逝去的同胞!时间应为3分钟。

严重同意!

说的也是,但不可能的。就是说那个鸟巢吧!把用在他身上的钱,可以说如果用在教育上,可以让中国的教育向前发展50年。不过当政者不会这么做,因为在中国很多世界通用的规则是行不通的。就象中国的股票不是由经济来左右的,而是由执牛耳者来决定的!

值得支持,确实需要这

赞同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国旗!

后两条支持,对于第一条我认为应该等到救灾完成后,正式进行这样的悼念活动。现在重点在于人民之安慰啊。

下半旗致哀意味着许多庆典不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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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9日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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