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4 23:57:06 来源:南方周末
第一,为地震遇难者下半旗志哀。此次地震是近30年来最大的自然灾害,目前死亡人数已经上万,实际的死亡人数还会攀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 14条:“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目前这种情况应下半旗,体现对生命的尊重,为死者志哀,让生者铭记灾难。
第二,政府部门组织的庆祝、庆典仪式活动,应视情况取消或者从简。将举办活动节省的费用,捐献给灾区群众。
第三,排查震区、余震可能波及区域的中小学危房。这次地震中,不少中小学教学楼倒塌,将众多正在上课的学生掩埋在废墟之下。而根据调查,截至2006年,我国农村中小学校舍危房占全国危房率的81%,尤以中西部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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