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9 08:20:17 来源:南方周末
NO.1(空缺)
No.2两种霸道都令人厌恶
《南方都市报》,5月24日,作者:刘洪波
万科捐款风波,源于网友认为万科地震捐款220万元太少。现在,报道说万科要拿出1亿元无偿参与灾后重建,王石也对前次言论表示道歉。但仍有不少人在质疑王石的诚意。其实,1个亿也好,200万也好,如果有强迫捐款,那就该反对。
任何人都会对事情产生态度,只要这种态度不是一种行为上的强制力就可以。一个企业、一个人在社会中存在,有权做什么事,是一回事,实际上做什么事,是另一回事。万科和王石有权捐或不捐,可以完全自主,不会有法律上的问题。但是旁人要说三道四,要鄙视,要赞成,也由不得你。
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让人可以在更多方面率性而为,而不必冒社会排斥的风险。但是,如果完全没有社会关系的剔除机制,那么善这个概念就真的可以从社会中割除。我们这个社会固然有环境紧窄得让人透不过气来的问题,固然有公域和私域不分、公德和私德打混的情况,但也不能主张大家各不相干、社会评价一律去掉。
捐不捐,捐多少,个人有权决定,他人也有权评论。不许人自己决定捐款行为,是霸道;不许人评价你的捐款行为,也是霸道。
【推荐理由】这里需要澄清一个概念,所谓“义举”,首先明确的就是其自愿的性质。董仲舒说“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如此看来,那些攻击别人爱心献得少的人,仿佛高举着道义的大旗,但又何尝是做到了真正的“义”。给别人戴帽子固然容易,但最重要的还是内省于心。所谓公道自在人心。
No.3莫让救灾影响了司法
《东方早报》,5月26日,作者:庾向荣
大灾面前有大爱。在上海某法院审判庭里上演了感人一幕:原本为了一万元钱款相持不下的诉讼当事人在法官调解下,化纷争为善举,共同委托法官将这一万元捐给地震灾区。近期,发生在法庭上的这种感人事不少。有当事人“不给国家添麻烦”主动撤回起诉;有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更有当事人化纷争为善举。这说明,大灾大难激发起了普通民众强烈的爱国心和民族凝聚力,而办案法官的主动引导,使得爱国心和凝聚力有了最恰当的表现途径,这无疑值得赞赏。
但在越来越多类似案例面前,笔者却有一丝不安:道德会不会左右甚至“绑架”了法院的审判?我们知道,法院审判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主流道德观念与法律是相一致的,但法律与道德毕竟是两个范畴的概念。在裁判过程中,过多地强调道德是不合适的。
汶川大地震后,全国人民主动向灾区捐款捐物,这是道德的自觉要求,法律管不着,也不应该来干涉。结合上述具体案例,我们会发现,法官在庭审过程中的引导固然没什么不妥,但当事人是否出于自愿而放弃部分权利,则是值得怀疑的。道理很简单,在大庭广众之下,道德的压力已经超过了争议的利益。而从案件本身看,虽然案件以调解结案,但真正矛盾并没有解决,更没达到“案结事了”的要求。双方当事人共同捐赠一万元,这一万元所有者是谁还是一笔糊涂账。
【推荐理由】抗震救灾面前,其他一切仿佛都变得渺小,甚至作为社会正常运作的守护者的司法,在“大爱”面前有时也不再神圣。试想,如果没有这场道义上压倒一切的灾难,这样的事件在“感人”之后,是否更让人觉得荒谬?司法是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基准,秉公执法就是最好的救灾。
No.4善款不打水漂需要保障机制
《南方都市报》,5月22日,作者:叶檀
我国不缺乏监督条款,可惜由于缺乏操作性屡屡流于形式。5月20日,国家发布《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终于显示了对监管的重视。
其具体操作手法包括:一是建立救灾款物的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接受监督;二是采购物资凡有条件的都要公开招标,择优选购,防止暗箱操作;三是强化对救灾款物的跟踪审计监督。审计署每月向社会公布阶段性审计情况。救灾工作全面结束后,向社会公告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最终审计结果;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纪律检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有了,方法也有了,但情况仍然不容乐观。有关方面表示不侵占、截留救灾款物,违者严处,这充其量只是一种态度,是自我监督,不是有效的外部监督。而依靠慈善机构从上到下的自我监督机制,是行不通的,这需要慈善机构的人个个都是道德高善的人士。目前各慈善机构被授权提取管理费,是提取5%,还是10%,在采购时采购的是价廉物美的产品还是价高质次的产品,其中的差别不可以道里计。
外部监督只有实现专业化才能实现低成本化。建议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慈善机构的账目进行审核,每年一次定期公之于众;审计署定期抽查,将抽查结果公之于众;允许新闻媒体充分地、自始至终地报道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实现社会监督;公布监督热线,便于灾民与受益者实时举报,并实行反馈机制。
【推荐理由】捐款在增加,爱心在集聚,同样的,现在全世界也都在看着中国将如何把这一份份爱心传递。对于过去监督常常流于形式的中国来说,这未必不是一次在压力下赢得世界信赖的机会。温家宝总理说,多难兴邦。那么,“邦”究竟是如何“兴”的?就是在这一点一滴的自我完善中“兴”的。
No.5我们该建一座怎样的地震博物馆
《燕赵都市报》,5月26日,作者:横水
5月22日,绵阳市有关方面向全球发出紧急倡议,征集北川地震遗址保护方案和地震博物馆策划设计方案。倡议书说,希望全球有关地质、科普、旅游、文物、建筑等方面的专家及广大网民,为保留建国以来最大的地震灾害实物见证,贡献智慧。
汶川地震,灾难惨重,世所罕见。我们理应在地震灾区建立一座地震博物馆。问题的关键是,这座博物馆应当怎么建?它将承载什么功能?
地震博物馆的使命在于记忆。这座博物馆要想有意义,其精神价值应当超越实用价值。我们绝不能只用它来记忆地壳的物理变动,而是要记忆人们的精神,这样的博物馆才能提升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国民素质。
人类喜欢遗忘,无形的精神又比有形的物质遗忘得快得多,今天看来是刻骨铭心的记忆,也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蚀灭。几十年后,当精神的记忆不再,只剩下物质的建筑,地震博物馆或许会可悲地沦落为靠门票赚钱的景点。
【推荐理由】每一场灾难都应该有属于它自己的纪念碑,中国需要这样的纪念碑,而且,它不应只承载慰藉、纪念、寄托……这种简单的感情。绵阳市此刻提出的建议值得赞扬,因为只有在地震留下的创伤还未消除、地貌还未完全改变的时候,我们才最能出于直觉告诉自己,这样一场地震,我们究竟要保留下什么给后人,而直觉是最不会欺骗人的。作者的提醒可谓恰到好处,不要让地震博物馆在将来沦落为靠卖票赚钱的景点。其实,岂止是将来,如果开建,它就不应该是敛财的经济项目。
我要打分:
0/5 (共0票)
同步评论并分享本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