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减量,生态补偿 垃圾分类立法的广州探索

这样一场变革绝不仅仅靠政府立法来推动,更需要以普通市民不断加强的公共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为动力。

责任编辑:汪韬

广州街头的垃圾分类箱。(南方周末记者 冯飞/图)

(本文首发于2017年9月14日《南方周末》)

共享单车、快递、外卖等带来大量废弃金属、塑料,难以回收。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是按照生产者延伸责任,通过经济杠杆或者法律促使生产商负责回收废弃物。

立法会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做专门的规定,而对该行业进行补贴的呼声也在立法咨询过程中频频传出。

立法很可能会以生态补偿作为突破口,为邻避问题提供化解工具。

2017年9月初,三家外卖平台被环保组织告上法庭,理由是这些企业在没有征求消费者意见的情况下过度提供一次性餐具,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这起环境公益诉讼也让垃圾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垃圾分类在国内城市已经开展多年,但也一直被诟病“原地踏步”。

2016年,垃圾分类被国家领导层提升到“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的高度,从中央到地方又重新发力,开始寻求新的突破。而广州作为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计划出台可能是全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垃圾分类的法律,审议工作已经进入冲刺阶段。“围观”此立法过程,可以为垃圾分类这一老话题提供新思路。

从末端治理到源头减量

本次立法,一大亮点是从立法原则和条款上凸显源头治理。此次立法在咨询过程中,就有专家担心,新法能否超越过去偏重末端处置的传统垃圾治理思路,真正体现垃圾分类所强调的源头减量和前端干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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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Golrad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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