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不收回扣是高压线

医生理应获得与其技术劳务价值相称的报酬与收入,医疗服务价格原则上应当尽可能市场化;对受管制而低于市场价格的医疗服务,政府应该补贴到位。政府在这方面是有作为的。

责任编辑:陈恺辰 彭文燕

(本文首发于2017年9月21日《南方周末》)

为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从2017年9月15日起,上海施行《上海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提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或2次以上收受商业贿赂,或者主动索取商业贿赂,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解聘处理,涉及医师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这是对涉事个人的处理。

另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的,其所在科室/部门的管理人员将面临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及调整职务等处理;其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也将面临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减分、撤销市卫生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周凡妮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