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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台湾的“软实力”

作者: 南方人物周刊特约撰稿 王丰 2008-06-13 10:03:09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台湾社会早已习惯“公民社会”的运作模式,并透过这种模式来维权

政治摇摆中的公民社会发展

近年以来,台湾除了面临着经济转型的阵痛,同时也随着统独争议摆荡,岛内各种难题左支右绌,搞得人心惶惶。外界也一度对台湾社会表示忧心。然而,台湾社会坚韧而经得起考验,证明这完全是人们的多虑。诚然,蒋经国主政时期(1978-1988年)台湾社会进入急剧变革的阶段,到了蒋经国去世以后,李登辉继位,再之后陈水扁执政,台湾社会的各种波折动荡,进入几近野马脱缰的失序期。但我们宁可相信台湾正处于形成“公民社会”的前夜。

以台北为例,一如许多国际发达城市,正处于努力建构“公民社会”的痛苦过程。近年来的台北,一直是台湾政治蓝绿势力竞逐的焦点火线,亦是统独矛盾尖锐对峙的突出点,然而,位处社会纷扰的前沿位置,并未阻碍台北迈向“公民社会”的进程。可以确知的一点是,台北对社区意识的营造,已经较十几年前有了长足的进步。许多外地人来过此地之后,也会深深体会到这种微妙的变化。

依据一般的定义,所谓“公民社会”,它既不凭借以政府为代表的“第一部门”(“公部门”, Public Sector);也不凭借以企业机构为代表的“第二部门”(“私部门”,Private Sector),而是由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或又称为志愿部门(Voluntary Sector)的力量与组织来组成。“公民社会”的特质,主要是在于提升社会的多元利益,并且创造健康的公众生活。台湾类似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的组织,存在已有三十余年历史。

“公民社会”的模式,和之前内地常见的钉子户模式是截然不同的。最牛钉子户之存在,仅着眼于争取自己小我的权利。而“公民社会”,非但不是建构在对社会的反抗之上,而且正是建构在对社会的整体关怀与正面肯定之上,更重要的,“公民社会”的目标,是要确保与促进整体社会的公众利益,并且有利于社会团结之巩固。

1999年,台湾发生百年仅见的“大地震”,经过这一震,台湾各地有不少房屋因之倒塌,同时也震出许多民居大楼原本隐藏不见的危机。我居住的社区原系一处国宅社区。所谓“国宅”,即系政府当局早期为照顾低收入家庭或者军公教人员眷属,而由市政府主持兴建的平价住宅。

地震过后,我住的国宅社区的居民们在检视住宅建筑安全时,惊觉大家住了十余年的房子,竟是一批海沙屋。许多楼地板和墙壁,由于海沙比例过高,其品质已近似“苏打饼干”,一经碰撞随即摧枯拉朽。社区的近千居民惊恐之余,由几位居民领袖登高一呼,大家透过民意代表向市政府提出申诉,并借着传播媒体的大幅报导,对当时的市政府(马英九时代)表达居民要求改建的强烈意图,形成民意与媒体压力。最后市政府迫于形势,不得不与社区代表们进行协商谈判,提出住户可以接受的补偿方案,经过不断折冲,在民意代表的全力斡旋之下,双方终于获得共识。

如今,台湾老百姓已经习惯透过合法的途径,逼迫公部门必须积极作为,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而传媒和民意代表基于提高曝光率及收视率的考量,也乐于参与类似的行动。虽然台湾的“公民社会”仍处于局部建构的雏型阶段,距离理想目标还有一段遥远路途,但自各方面来讲,台湾社会早已习惯“公民社会”的运作模式,并透过这种模式来维权,以及表达对公共事务的看法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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