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养”专项整治调查报告:撕掉“车轮腐败”隐身衣

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抓住主要矛盾,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整改。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必须以徙木立信的精神,坚持不懈抓下去。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抓住主要矛盾,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整改。

近年来,随着公车改革深入推进,各地公车私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四风”问题也悄然穿上隐身衣,“私车公养”现象依然时有发生。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纪委在总结“私车公养”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开展专题调研,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切实从源头上加强防范“车轮腐败”,提出对策建议。 

 

“私车公养”主要表现形式

 

私油公供。为严格公车用油,目前不少基层单位均采取“一车一卡”的方式充卡加油,但少数党员干部利用公务加油卡私人保管的便利为私车加油,“揩油”现象时有发生,更有甚者将单位公务加油卡变卖套现。

私车公修。有的单位指定了公务用车维修点,而少数党员干部将私车冒充公车开进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装饰,费用签字挂账,由单位按合同统一到维修厂结算。有的趁维修之机更换高价零件或购买昂贵车辆装饰品,其产生的费用一律由单位“买单”。

私票公报。少数党员干部将私车私用产生的加油费、过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维修费、年检费、违规罚款等发票公家报账。也有少数领导干部自己雇用司机,费用也由单位承担。

私车公用。少数单位通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议的形式,以工作需要的名义,将私车借给单位办“公事”,而私车产生的燃油、税费、维修等所有费用借着“公用”之名均由本单位报销或由下属单位“买单”。

 

“私车公养”现象的成因分析

 

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仍然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所在地区有关规定置若罔闻。一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愿放弃“揩公家油”的惯性思维,认为公车改革之后,纪委不会再继续关注“私车公养”等不正之风,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制度和监管存在漏洞。少数单位未认真执行公车使用管理相关制度,有的单位公车及加油卡管理混乱,未做到专卡专用。有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公车及加油卡缺乏有效监督,在当前“四风”问题越来越趋向隐蔽的情况下,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治理“私车公养”的对策建议

 

压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私车公养”这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纳入到基层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微腐败”治理的整体部署中。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在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私车公养”问题苗头时,要及时“红脸出汗”,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扎牢“制度篱笆”。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公车管理使用的相关制度。一是实行公车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一旦出现公车违纪行为,按责任制规定分别追究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公车使用台账。规范公车使用审批程序,建立派车档案,并把油耗与车辆行驶里程相挂钩,由专人记录出车台账。三是按照“一车一卡”加油,做到专卡专用。坚决杜绝现金加油、加油卡套现及购买油品以外的商品。四是建立公车状况案卷制度。对单位车辆事故、维修、装饰等情况予以详细记载,为事后相关监督备查。五是建立公务用车费用定期公示制。严格实行公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公务用车的有关费用特别是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等,须在基层单位办公楼显著位置公示,接受干部职工、党员群众的监督。

擦亮“监督探头”。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奖励、鼓励、引导知情群众举报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隐形“四风”问题。二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公车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在重要节点做好廉情监督和教育提醒。三是创新监督方式。建立纪检、公安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将公车行车轨迹情况与交管部门“卡口”信息进行比对、调取加油卡消费记录等方式,进行留痕追踪监督。四是强化科技手段运用。运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借助公安机关监控平台定期排查公车管理使用问题线索,借助税务部门信息平台定期排查可疑发票问题线索,对“私车公养”问题进行立体化监督检查。

用好用活“问责利器”。一是要严肃查处。对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要严肃查处,除追缴用公款报销的全部金额外,还要追究责任,坚持通报曝光。二是要严格问责。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行为多发频发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网络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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