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人大代表有这么大权利呀!”

陶晓侠慢慢地意识到,人大代表介入司法案件真正起到作用,在于“人大代表反映问题必须得回复”。

责任编辑:吕明合 助理编辑 温翠玲

2001年,陶晓侠当选安徽阜阳市人大代表,开始关注冤假错案。她曾介入的“阜阳五青年案”和“五周杀人案”分别在2015年、2018年得到平反。(受访者供图/图)

(本文首发于2018年4月19日《南方周末》,原标题为《 “原来人大代表有这么大权利呀!” 陶代表申冤记 》)

陶晓侠慢慢地意识到,人大代表介入司法案件真正起到作用,在于“人大代表反映问题必须得回复”。

陶晓侠希望对当年造成冤案的办案人员进行追责,“如果不追责,刑讯逼供和冤案难免会重复发生”。

这份无罪判决迟到了20年。2018年4月11日下午,安徽省高级法院对涡阳县“五周杀人案”再审宣判。当法官宣告,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5名被告人均改判无罪时,5人当即跪倒在地,磕头痛哭。看到这一幕,在庭下旁听的陶晓侠也忍不住流泪了。

陶晓侠第一次见到原审被告人之一的周家华是在2002年4月。陶晓侠时任安徽阜阳市人大代表,周家华的父亲周俊方找到陶代表申冤。

“年纪轻轻干什么不好,非要去害人?”见面的第一句话,是陶晓侠提前准备好的。她拿着人大代表证,顺利地走进了监狱并见到了周家华。周家华随即大哭,声称遭遇刑讯逼供,“不是我干的,不然我就不用受那么多罪了!”说这话的同时,周家华脱下了外套和衬衫,身上伤痕累累。陶代表便拍照取证。

十年后,陶代表说,她是故意用那句话作为试探,“要看看周家华听了后是什么反应”。深入了解案情后,陶晓侠决定,要利用人大代表的身份帮周家华等人申诉。

这一介入,就是16年。

同一拨人查办的两起案件

16年前的2002年4月,那是陶代表任期的第二年,陶代表在阜阳市太和县陶坑村的家中来了位不速之客,见面就说,“我儿子被冤枉了!”听完周俊方的讲述,她决定第二天亲自去监狱看看。

“陶代表”当时已经小有名气。她初中学历,幼年家贫,养过蚕,卖过蝉蜕,后做起禽畜养殖,规模越来越大,陶代表家里也盖起了村中第一座两层小楼。在陶坑村,陶代表的威望很高,村民发生矛盾纠纷常常找她调解。当选市人大代表后,陶代表又自学法律,开始关心冤假错案。

决定介入后,陶代表才详细了解了“五周杀人案”的案情——1996年8月25日晚,安徽省涡阳县大周庄发生命案,村民周继鼎一家五口在家中被砍,其女周素华当场死亡。次年3月,周继坤、周家华等5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涡阳县警方抓捕,2000年二审宣判5人分获死缓、无期徒刑和15年有期徒刑。

这马上让陶代表联想起她此前已介入的“阜阳五青年案”。同样发生在1996年,当年6月4日,阜阳市颍泉区王庄村17岁女青年刘某被害,张云、张虎等5人先后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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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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