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倾长江 万吨污染物非法倾倒案调查

非法倾倒正和非法排污一起,成为污染长江的两大“杀手”,涉及长江流域的环境污染案件主要集中在这两类。

责任编辑:钱昊平

10·12污染环境案现场。江水退潮后,红褐色的废渣裸露在长江边。(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供图/图)

(本文首发于2018年6月28日《南方周末》)

非法倾倒正和非法排污一起,成为污染长江的两大“杀手”,涉及长江流域的环境污染案件主要集中在这两类。

据估算,中国每年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1亿吨,约有7000万吨危废尚未纳入环保部门统计范围内。

江水退潮后,红褐色的废渣裸露在长江边,旁边白色垃圾随处可见,刺鼻气味随风飘来……

2017年10月的一天,长江航运(简称“长航”)公安局芜湖分局民警黄纬,在安徽铜陵一片长江江滩上,看到了让他“难以置信”的一幕。

沿着铜陵的江边,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历时半年,先后发现了万余吨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如果用正常载重10吨的卡车来运输,卡车首尾相接,排成一列可以绵延十余公里。

危险废物,往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此外,倾倒于铜陵长江边的一般固废,经环保部门认定,同样有毒、有害,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但被发现的废物并非来自本地。”黄纬说,而是从相邻的江浙地区长途跋涉到安徽境内,再被异地非法倾倒进长江。

非法倾倒正和非法排污一起,成为污染长江的两大“杀手”。2016年以来,安徽省公安机关侦办了178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其中涉及长江流域的案件主要集中在这两类。

“全国的情况也是如此。”公安部治安局处长许成磊,用“跨区域广、数量大、危害严重”来形容长江流域环境污染的特点,且目前呈现出由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由东线向西线转移的特征。

2018年,公安部已会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等11部门,部署沿江重点省市打击污染长江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2018年5月底,共侦破刑事案件15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0人。

发生在安徽铜陵的万吨危废物品倾倒长江案,就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45起重点案件之一。2018年5月7日,长航公安芜湖分局,已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

层层转包 跨省倾入长江

铜陵“有毒危废”污染长江的案件被发现,源自举报人提供的线索。2017年7月22日,安徽省公安机关接到举报称,自当年5月份以来,有外省车船将废渣倾倒在铜陵境内的长江江滩上。

时值汛期,作案现场被江水淹没。2017年10月12日,江水稍退,公安机关便赶到现场,并以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案件被称为“10·12危废倾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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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周凡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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