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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避灾民安置点出现“贫民窟”

作者: 宋石男 2008-06-26 07:49:50 来源:南方周末

灾害初期,容易出现高失业率。如何快速恢复就业,增加收入,防止已经基本脱贫的居民因受灾而重新陷入贫困,是灾后重建的难点,也是重点。

汶川“5·12”地震发生至今已一个半月,受灾地区逐渐进入灾后重建阶段。从媒体报道看,目前灾区的一大工作重点,就是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房建设。而在灾后不久,中央政府即颁布了《关于建设四川地震重灾区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房的通知》,并陆续颁布系列条令文件,从资金、运输、规划和建筑规范等方面保证过渡安置房的建设,其应变迅速,动作高效,让民众对政府主导的灾区重建有信心。

基础经济遇到最大挑战

保证受灾群众居有定所,恢复灾区最基本供应,仅是灾后重建的第一步。如何使受灾地区青壮年劳动力恢复就业,老年人老有所养,学龄儿童少有所学,进而全面恢复灾区的经济社会秩序,将是灾区在过渡安置房建设基本结束之后面临的迫切问题。对其中的困难,我们应有充分预见。概言之,上述几个中心环节,如不能得到妥善解决,灾区的大型居民安置点或将部分出现某种意义上的“贫民窟”。这种情形的产生,虽是小概率事件,但必须杜绝其出现。

从历史经验看,1931年安徽、苏北遭受洪灾,数十万难民涌入上海、南京等地,并于其中形成“贫民窟”棚户区,直到建国乃至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步得到解决。从国际经验看,过去十几年间,水、旱、飓风和地震等大型自然灾害后的受灾地区,特别是受灾地区的城市边沿,往往会出现“贫民窟”扩展的现象。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发布的《2007世界人口状况报告》中清晰描述了这一过程:自然灾害——人口流动——城市化——“贫民窟”。

一般而言,“贫民窟”现象多与城市化进程相联系。在城市化进程中,被动或主动离开农村的人口,往往因教育机会的缺乏、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完善,导致谋生能力低下,不得不滞居在环境和卫生状况堪忧的“贫民窟”。而大型自然灾害,正是农村人口被迫离开土地的一大诱因。

此次汶川地震受灾最严重的12个县市中,有9个县农业人口的比重在70%以上。而在地震之前,不少县市恰处于城市化(非农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在不少地区(如都江堰、汶川),旅游业是当地居民非农业收入的重要来源。地震的发生,极大改变了这些地区的地貌,不但摧毁了当地居民多年锱铢积累建成的房舍,吞没了他们赖以为生的田园,而且造成他们可能从中谋生的旅游业严重倒退(包括景区风貌改变、旅游基础设施损毁、外地游客旅游信心不足等)。这一切,均让受灾地区的基础经济遭到极大打击。

根据媒体报道,异地重建已成不少受灾最严重地区的现实选择(比如汶川县、北川县,均已确定异地重建的初步方案)。而在灾后重建的过渡时期,安置房大致需要承担保用3-5年的重任。

综上,大型安置点(如绵竹最大居民安置点有2万套板房)、3-5年的过渡期、丧失生计的农村居民、原就谈不上厚实的地方经济……这一系列因素的组合,让人隐隐生忧。中央政府对于承担受灾民众一年内基本生计的承诺,以及在灾后重建初期阶段中所体现的决心和效率,令人宽慰。但是,完全恢复灾区的经济生活秩序,绝非短促突击即可毕其功于一役,更须做科学周密的长久规划,并在民主的气氛中,保证目前已亮相的种种合理建议被付诸实施。

破解灾区高失业率难题

更具体地说,杜绝“贫民窟”的出现,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贫民窟”最直接的观感,首先是恶劣的居住状况。从目前中央政府颁布的指导文件看,过渡安置房的建设标准为每套20平方米左右,须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在供水、卫生、垃圾处理等基本生活设施以及基本商业服务和社会服务的提供方面,也设置了一定标准。如能达到这些最低标准,受灾居民在安置过渡期间的居住状况或可令人相对放心。但在执行过程中,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倾听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不断改良——比如消防隐患,比如绿化问题。“贫民窟”的深刻内涵,则是高贫困率和高失业率。如前所述,地震造成受灾地区物资财产的巨大毁损,并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基础,灾后初期,容易(甚至是必然)出现高失业率。如何快速恢复就业,增加收入,防止已经基本脱贫的居民因受灾而重新陷入贫困,是灾后重建的难点,也是重点。积极的消息是,国内的经济学家已经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包括在灾区重建中安排以工代赈项目;发展中小额信贷,帮助受灾民众恢复生产经营;由政府牵头安排跨省的劳务输出;在有条件的地区,扶助农民因地制宜,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若从更长期的角度看,还有必要根据新的信息,对灾区原有的产业布局进行调整。这种调整固然需要政府主导,但已有专家指出,过于强旺的政府意志,往往以行政命令代替市场机制,耗资巨大却未必带来良好经济效益,最终仍不能帮助灾区发展出具有可持续性的产业结构。三峡移民区的产业空洞化现象,即是并不遥远的一个例证。

具体救济需大量专业志愿人员

上述分析均是从宏观经济的角度,若从人本角度,最须关注的是地震灾害造成孤儿、孤残、孤老等特殊困难群体。孤儿问题,社会关注度极高,解决起来或许相对容易,而孤残、孤老的问题更加严峻: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已丧失劳动能力,若无制度化转移支付予以帮助,只能陷入贫困。

与这一群体密切相关的,是基本社会保障及基本社会服务问题。在中央政府颁布的灾区重建指导性文件中,对灾民安置点的基础教育、医疗用房等,做出了若干规定,务实而体贴。但在实践中,要保障这些基本社会服务的提供,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从媒体上已见各地(各高校)鼓励专业人员到灾区短期自愿服务的零散报道,这些措施应可更为制度化,并给予扶持,以赢得各种具有专业技能的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广泛参与。比如,已有的“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就大可建立专门针对四川地震灾区的子项目,面对全社会广泛招募志愿教师。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那些在地震中没有夭折的花朵,理应受到更好的教育,不能因为震灾而走不进教室,拿不起课本,在蒙昧与沉默中接过父辈的苦难。

要之,目前举全国之力帮助受灾地区的局面已然形成,若政府规划妥当,执行有力,“贫民窟”这种小概率事件,完全可以避免。

1902年,著名记者雅各布发表《与贫民窟的斗争》,声称“要么我们消灭贫民窟,要么贫民窟将我们消灭,二者必居其一”。一百多年后,中国人应当有信心与勇气,预防且消灭灾后可能出现的“贫民窟”。那些在地震劫难中活下来的数百万灾民,必须,也能够活得更好。

(作者为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教师,Joe Cool对本文有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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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戴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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