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分再提拔,湖北试水打造干部复出通道

只要符合相关规定,组织部会正常开展拟提拔任用程序,“不过需要纪委签署廉政意见,纪委在这方面会更谨慎。”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18年7月17日上午,荆州市纪委书记贾石松和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王婷(右一)在公园散步,这是一次精心安排的“回访教育”,4年前,王婷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的处分。(荆州市纪委网站截图/图)

(本文首发于2018年8月23日《南方周末》,原标题为《被处分再提拔,湖北高调试水 打造干部复出通道》)

只要符合相关规定,组织部会正常开展拟提拔任用程序,“不过需要纪委签署廉政意见,纪委在这方面会更谨慎。”

任建明是中纪委、原监察部特邀监察员,他认为在当下要求强化执纪问责的环境下,被处分干部的数量大大增多,如果一个干部被处分后就放弃了,对干部资源来说也是很大的损失。

回访要像办案一样开展,一般要两个人以上参加,并做好记录,实名填写回访鉴定材料。如果建议使用的人员今后再出现问题,回访人将被连带追责。

被提拔、被处分、被免职、复出后再被重用,这些变动先后发生在谢守廉身上,仅用了两年时间。

“我当时就觉得组织肯定不会再考虑我了。”谢守廉是湖北荆州市沙市区中山街道党工委委员,2018年8月15日,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距他再次被重用刚过去一个月。

2016年10月,谢守廉因工作疏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街道党委工委委员、街道办副主任职务。2018年7月,过了处分影响期的谢守廉回到了党工委领导班子中。

荆州市纪委通报称,包括谢守廉在内,荆州市自2016年换届以来,已有35名受处分干部在影响期满后,得到了提拔或重用。

相比以前干部被处分后再复出时的零星和低调,荆州这次通过制定文件,对受处分干部的复出、提拔、重用进行了程序规范,并“高调”集中在媒体上公开。受访专家对此表示肯定。

在“从严治党”“强化执纪问责”的背景下,各地处理、处分干部的力度正在加大,相应地,后续管理也在不断加强。荆州之外,湖北还有多地出台了对受处分干部的管理办法,为他们的复出提供了政策“通道”。四川也有多地开展了相关试点。在制度规范下,成批曾受处分的干部获得了新的机会。

处分期有专人帮扶

48岁的谢守廉是一名军转干部,转业时定的级别为正科。2009年到荆州市沙市区人社局,任正股级事业单位管理科科长。2016年,谢守廉转任沙市区中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显然,新的岗位更加重要,且涉及提拔,组织部门给他设置了1年试用期,但只过了3个月,谢守廉就因一桩陈年旧事被追责。

那是在2011年,谢守廉处理一则人事调动时,在审核档案环节出现工作漏洞,导致档案材料不全。谢守廉被沙市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终止了试用期。

接着,谢守廉被免去所有职务,退出了街道党工委班子,分管的工作也由其他班子成员接手。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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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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