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是慈善最好的防腐剂

从2018年9月1日起,《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正式施行,今后慈善组织应该在民政部门提供的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七类信息。

责任编辑:陈恺辰

(本文首发于2018年9月6日《南方周末》)

从2018年9月1日起,《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正式施行,今后慈善组织应该在民政部门提供的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七类信息。这七类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有关情况、慈善信托有关情况、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行为等情况及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

公开、透明是慈善事业最基本的底线,慈善组织不仅要接受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管,同时也要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以及司法监督、行业监督,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但即便如此,竟然也有颇多疑义,过去,许多组织想尽法子躲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柯珂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