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杀人如何能“冰释前嫌”?

一味要求检方降低无罪判决率与提高调解率,只会付出牺牲正义的代价。

责任编辑:陈斌

(视觉中国/图)

2018年9月21日晚,“冰释前嫌”这四个字上了热搜。定睛一看,原来是河南鲁山县检察院通过官微发表了一篇《鲁山一初中生犯错 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的文章,16岁男孩小赵和17岁女孩小花强行发生了性关系,检察官“一切都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先”,让双方父母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小赵家长赔偿了小花父母8万元,得以回校。小赵的母亲送来了锦旗,上书“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

网络的力量无限大,马上有人发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吴悠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