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获污染企业赔偿被控敲诈六年后他们终于摘掉这顶帽子

一座排污超标的化工厂,让湖北钟祥的两个农民踏上了索赔之路。从污染受害者变为敲诈勒索犯罪嫌疑人,身份反转的背后,究竟有何隐情?被逮捕后的五年多时间里,开庭没有宣判,申诉接连遇阻,嫌疑人的帽子为何难以摘掉?

一座排污超标的化工厂,让湖北钟祥的两个农民踏上了索赔之路。从污染受害者变为敲诈勒索犯罪嫌疑人,身份反转的背后,究竟有何隐情?被逮捕后的五年多时间里,开庭没有宣判,申诉接连遇阻,嫌疑人的帽子为何难以摘掉?

化工厂超标排污两农民踏上索赔之路

魏开祖,余定海,他们是湖北省钟祥市磷矿镇刘冲村农民。2004年,魏开祖买下村里废弃的小学校址,猪场规模从起初的几十头扩大到约一千头,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养殖大户。老魏说变故是从2008年前后开始的,先是他自己闻到了空中强烈的气味。他怀疑与村里新开的一家生产硫酸的化工企业有关。

就在魏开祖为自家养猪场焦虑的时候,同村的余定海也声称自己遇到了麻烦。2006年,他承包了30亩山林,种上了杨树。按照生长周期,八年后这些树苗将就将成林。但还不到两年,杨树就全部死掉了。

几个月后,因为自身经营的原因,化工厂暂停生产,刺鼻气味随之消散。余定海砍掉死树,栽了一批新树。见新树长势不错,余定海又承包了70亩山林,栽种规模扩大到百亩。但2010年2月,停产近两年的硫酸厂重新开始生产,4月,新建的磷酸一铵厂也开始投产。

魏开祖和余定海感到污染再次出现,便找到化工厂的老板钟守兵,要求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钟守兵,和魏余二人一样,都是磷矿镇刘冲村人。魏开祖要求钟守兵另寻场地,给自己建个同等规模的新养猪场。

一年后化工厂控告被“胁迫”

5月29日,钟守兵分别和魏开祖、余定海签下了金额为100万和35万的赔偿协议。

两个月后,魏家再次找到钟守兵,理由是,家里另一座位于磷矿开采区域的猪舍墙面裂缝了。他认为,这与大生化工厂的开采行为直接相关。开采放炮时的震动,惊扰了母猪产崽。2011年8月26日,钟守兵以每间猪舍3万元、八间合计24万元的总价,收购了他的猪舍。拿到赔偿款后,魏开祖腾退猪场,余定海也盘算起以后的生计。

余定海:当时签了这个事以后认为当时自己心里想,肯定结束了没事了,双方都没事了,安心搞我的事。

一年多之后,2012年9月6日,钟守兵给磷矿镇派出所写了一份控告书,其中提道:魏开祖等人以堵门、扰乱生产及社会秩序为要挟手段,向我公司勒索巨额财富,最终迫使我公司就范,向其支付所谓“补偿费”。

那么,当年的协议到底是怎么签来的?钟守兵和他的化工厂,又究竟受到了什么样的胁迫呢?钟守兵在控告信中列举的主要“胁迫”事实,是余魏二人的上访举动。信中有这样一段话:“魏开祖等人多次带人堵住钟祥市环保局、钟祥市委市政府、荆门市政府等机关单位的大门,利用上访渠道,不停地进行缠访。”

但两位农民却说,之所以用这样的方式,是因为化工厂从一开始对自己因污染而来的损失不理不睬,两人才开始到村里、镇里乃至逐级反映情况。

最终,在各方的努力下,钟守兵和魏余二人约好协商赔偿事宜。钟守兵说,他们之间曾有口头协商,赔给余定海10万,魏开祖70万。但没想到,到了签字现场,两人都变卦了,余定海要35万,魏开祖要100万。钟守兵说,尽管对突然涨价的做法难以接受,他还是签了协议。

2012年9月25日,钟守兵来到磷矿镇派出所报案,说自己一年多以前遭到了余定海和魏开祖的敲诈勒索。而此时余定海和村民正因为环境污染外出上访。9月26日傍晚,魏开祖在家中被警方带走。9月28日,余定海也被警方带走。一场因环境污染引发的赔偿纠纷,由此开始演变成刑事案件。

两农民被关押11个月后释放

魏开祖和余定海分别于2012年9月26日、28日因扰乱单位秩序被传唤到磷矿镇派出所,但公安卷宗显示,在魏开祖的第一份笔录中,开篇直奔敲诈勒索。

2012年11月,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对二人做出批捕决定;

2013年3月向钟祥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4月26日,钟祥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魏开祖、余定海涉嫌敲诈勒索案。在当天的审理中,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钟祥市人民法院磷矿法庭庭长寇飞:因为合议庭的意见有分歧。有罪的认为他赔偿的数额很多,就有敲诈勒索,无罪的认为达成民事的赔偿协议,你按民事的程序来进行诉讼,而不能以刑事定他有罪,所以就申请延期。

2013年8月20日,钟祥市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向法院提出了撤诉请求。

2013年8月23日,钟祥法院同意了检察院的撤诉请求,案件被退回钟祥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被关押11个月的余定海和魏开祖从看守所回到了刘冲村。但对两人来说,回家并不意味着重获自由,更漫长的等待才刚刚开始……

“犯罪嫌疑人”的帽子六年后终于摘掉

2013年8月下旬,魏开祖和余定海被取保候审,一年后取保候审解除,他们就开始了申诉,请求获得国家赔偿。在这个过程当中,他们遇到了多次辗转和逾期。

法律文书显示,2015年5月,他们向钟祥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钟祥市人民检察院逾期未作出决定。

2015年7月又向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荆门市人民检察院逾期亦未作出复议决定,随后就是不断的复议和申诉。

2016年,二人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7月11日,湖北高院做出了赔偿决定书,认定二人情形符合“取保候审期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属于国家赔偿范围,指令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重新审理。

2018年6月,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做出赔偿决定:赔偿魏开祖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1.4万元,赔偿余定海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0.99万元。

2018年11月19日,余定海和魏开祖收到了钟祥市公安局的撤案决定书。文书中说:因没有犯罪事实,我局决定撤销案件。至此,二人头上“犯罪嫌疑人”的帽子六年后摘掉。

网络编辑:邵小乔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