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App面世:迟来的“税感”

这是个人所得税税制从“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转变的第一步。当“个人所得税”App开启了人们主动申报的意识后,“税感”被激活,个人申报有望逐渐成为人们公认的一种经济生活方式。

责任编辑:冯叶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商品房楼下一名租房者和他的女房东。(东方IC/图)

(本文首发于2019年1月17日《南方周末》)

在所有年龄段中,覆盖6项抵扣最多的人群集中在1980年—1985年出生的一代。

在中国,个人信息原本就广泛存在于各个政府部门,汇总早晚要来,只是这次以个税填报为突破点,由税务部门完成了。

这是个人所得税税制从“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转变的第一步。当“个人所得税”App开启了人们主动申报的意识后,“税感”被激活,个人申报有望逐渐成为人们公认的一种经济生活方式。

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App上线。下载这个App,可以说是人们离“税”这个字距离最近的一次。

从这天开始,人们可以自己在App上填报个人所得税抵扣项目,一共六种,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这六项支出按照一定额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中减除,然后再计税。

上线半月,在苹果手机AppStore上,这款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App被点评2.18万次,几乎和订火车票的“铁路12306”App持平(2.89万次)。打分2.7分,批评集中在人脸识别不好用、系统反应慢等问题上。上线不久,这款App已经更新过三个版本。

它的出现,是中国居民主动申报纳税信息的里程碑。实际上,早在1996年和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就分别印发了两次关于个税自行申报纳税的办法,要求年收入12万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但应者寥寥,比如2009年全国只有260万人申报,只占总人口的0.18%。

如今,在移动互联网成熟后,借由税收抵扣的“国家红包”,这件二十余年推而不动的事情得以大步向前。

在《税收的逻辑》一书中,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李炜光说,“自行申报既是纳税人的义务,也是纳税人的权利,这将有助于唤起公民的纳税人权利意识。”换句话说,自行申报纳税才能让人们切实地具有“税感”、感知“税痛”,关心自己的钱被政府花到哪里去了。

租客与房东扯皮

在这次抵扣中,最牵动社会神经的是“住房租金抵扣”一项。

长期以来,虽然人们心中隐约知道房租应该缴税,但很少有房东这样做,也极少有租客会向中介机构索取房租发票,税务机关征管也非常困难,所以租房无税成了一种公众潜意识。

但在这次个税信息填报中,租客可以填写房屋租赁信息,包括合同编号、房屋地址、租赁方信息(中介或房东),从而根据城市规模可以每个月享受800元、1100元和1500元不等的个税抵扣。

租房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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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邵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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