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股实债”,让脱贫项目“竹篮打水”

(原标题:名为贫困户参股分红,实则向企业借贷收息,一旦企业效益不佳,贫困群众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名股实债”,让脱贫项目“竹篮打水”)

名为贫困户参股分红,实则向企业借贷收息,一旦企业效益不佳,贫困群众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向云南省委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指出,“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有的产业扶贫项目搞‘名股实债’”,要求云南省委认真梳理今后两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坚持目标标准,贯彻精准方略,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名股实债”在扶贫领域中通常表现为,相关职能部门利用国家扶贫政策,动员贫困户办理无息或低息贷款,然后将贷款转借给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进行经营管理,靠分红扶贫。一旦这些经营主体经营管理不善,贫困户将蒙受损失。是不是真扶贫,关键看贫困群众能不能得到真实惠。这其中,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显得十分重要。“名股实债”所暴露出的扶贫资金使用问题,发人深省。

扶贫“奶酪”谁在觊觎

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将给3146户贫困户的无息贷款1.57亿元,转借给26家企业,靠利息分红扶贫,结果部分企业偿还本息困难。

近几年,全国上下脱贫攻坚啃下一块又一块“硬骨头”,中国的减贫实践举世瞩目。但与此同时,诸如巍山县发生的“名股实债”之类的扶贫资金使用问题,在一些地方仍旧花样百出,有的甚至触目惊心。

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的硬任务面前,没有做好调查研究的功课,在使用扶贫资金、落实扶贫项目时脱离实际,不顾市场规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发展扶贫产业不见实效。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中内泡村村“两委”盲目决策,管理不善,致使该村投资21.43万元建设的麻鸭养殖场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养殖的1.2万只麻鸭鸭雏大量丢失、死亡。贵州省三都县将生态鸽养殖产业列为县重点精准扶贫主导产业之一,先后成立县生态鸽循环养殖项目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生态鸽养殖产业发展办公室。两个办公室成立后均未按要求开展实际工作,导致项目推进缓慢,1204.05万元生态鸽项目扶贫资金闲置。

众所周知,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必须用于扶贫事业。但仍有人觊觎良久,处心积虑地想着要把这笔资金为“我”所用、挪作他用。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刘忠诚等人违规向扶贫基金会借款74万余元为职工发放福利、违规挪用公用经费为班子成员支付房租和公车补助,共挪用234万余元扶贫专项资金。刘忠诚等人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作风漂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理。

最令群众深恶痛绝的是,有人竟敢在“救命钱”上动心眼、下黑手,有些恶行甚至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原院长杜晓阳“鸡脚杆上刮油”,把党和国家对学生的资助政策当作自己的发财路径,安排他人套取国家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资助款643万余元。她将学子们的资助款用于美容养颜、涂脂抹粉,追求高消费。脸型可以重塑,人生不能重来。重庆市纪委监委给予杜晓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调查结果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与民争利,扶贫“奶酪”不能物尽其用,势必影响贫困群众对早日脱贫的信心,影响脱贫攻坚的进程和效果。

制度“空转”监管失守

“名股实债”这类扶贫资金使用问题的产生,折射出少数党员干部扶贫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既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作祟,更是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缺失的具体体现。如果不严加治理,就容易使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变成中看不中用的“空头支票”,满怀期待的脱贫愿望变成不可捉摸的“海市蜃楼”。

现实表明,制度“空转”,监管层层失守,使得扶贫资金原本较为严格的审批、核发流程,被人屡屡钻了空子。广东省中山市港口镇一名股级干部11年间作案500余次,累计虚报冒领民政扶贫专项资金3500多万元。在此过程中,镇社会事务局和财政分局负责人、分管镇党委委员、镇长、镇党委书记、银行工作人员等人竟都认为前面有人审核过,就草草签字了事。漏洞百出的作案手段,就这样一次次蒙混过层层审批审核;一群监管“懒猫”,就这样将一只偷吃扶贫“奶酪”的“老鼠”越养越大。

少数党员干部责任心缺失,行动力迟缓,将“救急如救火”的扶贫资金懒洋洋、慢吞吞地处置,导致扶贫资金的使用绩效大打折扣。比较典型的是,2017年7月7日,财政部以“特急”件形式印发相关《通知》,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支持甘肃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7月11日省财政厅收到通知,但甘肃省财政厅农业二处原处长金中,以及时任分管副厅长杨之春等领导干部,一心只当“二传手”。直到12月6日省财政厅才完成专项资金分配工作,致使中央财政下达专项扶贫资金在省级财政滞留了146天,实在有负群众殷切期待。省财政厅党组被责令向省委作出书面检查,金中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被免职,杨之春被免职并调离省财政厅,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理。

一些职能部门及其责任人对扶贫资金“一拨了之”,至于后续管理如何,却并不放在心上。在看过一些发生在基层的典型案例之后,江西省崇义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黄啸认为,由于扶贫资金政策性、时效性比较强,在基层一线容易出现手续不完备就拨付资金的情况。拨付以后,资金被谁用了,用在何处,成效如何,没人跟踪负责,没有动态监管评估,就容易降低资金使用效率,助长违纪违法行为。再加上有些地方和部门“开门迎监督”的力度不够,信访举报的渠道单一,没有千万双群众的眼睛盯着,一些人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就干起了优亲厚友、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的勾当。

从扶贫领域易发多发的腐败和职务犯罪分析,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杨超认为,预防措施不足导致容易出现冒领扶贫款项的行为;一些人员存在挪用扶贫款项的侥幸心理,说明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对具体人员的监督还不够到位;问题大多发生在农村基层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地方,反映出落实扶贫工作不顾程序的问题,为腐败和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埋下隐患。

“绣花功夫”如何下足

扶贫领域“名股实债”问题的发生,再次警醒我们——今天,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进入冲刺阶段,如何做实做细扶贫资金的监督,堵住制度漏洞,需要我们认真反思问题,总结出好经验、好做法,让群众更充分地享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挪用、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惩不贷。”守好贫困群众的“救命钱”,需要监管部门和身处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下足一番“绣花功夫”。

“要保障每一笔扶贫钱款都清清楚楚,一线扶贫干部清清白白”,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关键在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为脱贫攻坚提供政治保障,避免脱贫攻坚政策陷入空转。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做实做细监督。如何将监督有力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消除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风险点”?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孙新阳认为,要做足“让老百姓心情好”的文章,勇于打破惯性思维,积极探索更有针对性的监督方式。在该省赣州市,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下发《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公开手册》,用老百姓看得懂的列表形式,全面公开精准扶贫项目安排、资金落实、低保救助发放情况及监督举报方式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打破“数据孤岛”,通过数据比对,对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产业信贷扶贫等扶贫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扫描”,仔细筛查问题线索,公开回应群众关切,让这项民生工程时时处处充满“阳光的味道”。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袁柏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守护好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最大的挑战摆在基层党委政府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面前,需要他们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动真碰硬,敢于斗争。要高悬巡视巡察利剑,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强化成果运用。比如,湖南省郴州市根据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巡察中发现的产业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总结出经验,列出28个负面清单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不放过一个项目,不忽视一个环节,不遗漏一笔资金,确保对产业扶贫项目实现监督全覆盖。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四川省达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熊隆东表示,解决好扶贫资金使用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需要在“精准”二字上下足功夫——精准聚焦、精准整治、精准防范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达州市紧盯“钱、卡、人”,严肃查处民生领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采取“敦促令限时说、组织干部全面清、公开公示群众督、违纪资金现场退”方式,督促违纪人员主动上交违纪款。同时,规范资金发放,变“一卡通”为“一卡统”,确保各类民生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到账。(本报记者 袁海涛 通讯员 黄嘉卿 杨明城)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