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近期改革纲要(征求意见稿)》部分要点

作者: 深圳市政府 2008-07-17 08:13:55 来源:南方周末

党内改革

●全面实施区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探索试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度,实行代表提案、询问、质询、视察、调研和联系党员群众制度。完善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完善党内选举制,切实保障党员民主选举权利。在党内选举中引进竞争机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完善市、区两级党委差额选举制度,并适当扩大差额数量,允许参选人 (包括自荐和党员联名推选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竞选活动。

●建立健全党内质询和罢免机制,开展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过错罢免的试点。

●各级党委的常委会和行政机关党组的重大决议,逐步实行无记名电子表决,以真正体现多数人的选择意志。

民主选举

●在区政府换届中试行区长差额选举,扩大副区长选举的差额数量,候选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演讲、答辩,由同级人大差额选举出区长、副区长,为以后条件成熟时进行市长差额选举积累经验。

●全面推行基层居委会直接选举,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

●适应社会转型的新形势,研究确定政府管理与公民自治的边界,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和其他民间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人大改革

●调整人大内设机构,围绕立法、监督和服务常设机构及代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逐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职化比例,完善人大常委会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人大立法职能,充分利用好特区立法权和较大市立法权。加强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合理界定市人大和市政府在法律法规起草方面的权责范围,从体制上解决“部门立法”问题,探索法律法规专业化起草的新体制。

●进一步加强人大的计划预算监督职能,政府的所有收入与支出都要纳入人大的监督范围,重大的财政支出必须及时报请人大审查批准。建立人大对政府计划和预算支出决策失误和造成浪费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高人大计划预算监督的有效性。

●探索完善相关制度,依法加强人大对选举和任免人员的监督。

●在区级人大换届或代表补选中,开展部分区人大代表的直接竞选,增强民意基础。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设立人大代表工作站,及时反映基层群众的诉求,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推动人大代表进社区活动,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完善民主选举规程,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选举权。

人民政协参政议政

●加强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使政治协商成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合理设置和调整政协界别,优化政协委员、常委的人员结构,扩大政协委员的代表性。探索在政协内部根据不同界别和利益团体组成不同的功能组别,新增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界别,把新的社会阶层和各方面代表人士吸纳到政协组织中来,充分反映社会不同阶层的意见和要求。

●探索实行按常住人口比例适度扩大政协委员规模,创新政协委员的产生和退出机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

司法体制改革

●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经验,大胆探索建立健全法官独立审判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明确审判责任主体,强化错案责任追究。

●稳步推进司法人员职业化改革,进一步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防止司法机关内部的腐败。

●建立严格的制度,规范和加强对司法机关的外部监督工作,防止任何机构和人员非法干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

全文见 《深圳市近期改革纲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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