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冠中假画”售卖者难受罚
文化部官员:打假很难立法须改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张英 实习生 蔡木子 发自北京 2008-07-23 21:00:25 来源:南方周末


“什么叫拍卖啊?就是把坏的拍出,把好的留下”
南方周末:吴冠中对瀚海两次拍卖假画的行为很生气,对参与造假的拍卖行,真的就没有办法追究他们的责任吗?

陈通:这个案子只是冰山一角,不光是假画,拍卖行啥都可以假啊。什么叫拍卖啊?就是把坏的拍出去,把好的留下来,等着升值,你以为谁会把好东西拍出去啊?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只是要求拍卖的产品内容不能反动、淫秽。但对拍卖行卖假东西,拍卖法就给免责了。

这造成比例很高的一部分人受害。现在没有外力的介入,很难建立行规。并且拍卖公司都按自己的利益来设定规则,消费者的权益没有人来维护。消费者协会可以博弈,但是消费者是很零散的,不像拍卖行业都有钱,力量是很强大的。这就需要行政手段介入,建立行规。

南方周末:美术品市场的制假卖假如此泛滥,该如何管理?

陈通:目前我们国家美术品市场很混乱,可是没有人愿意沉下心来管这个事情,这是最可怕的!不怕有问题,怕的是有问题还没有人去解决。最终还是要靠政府和行业联手来解决。

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应明确。可是现在艺术品流通最大的场所、龙头的拍卖行,我们文化部又管不了,又缺乏国务院的条例支撑,所以我们管理起来是很困难的。

“只有国务院把文化、商务、工商等部门统筹起来,才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
南方周末:为什么有的龙头场所文化部反而管不了,这些问题的源头在哪里?

李蕊:最主要的是立法上的缺失。

文化部的《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定得很粗,目前我们正在起草“艺术品管理条例”,但是立法的过程是比较漫长的,还得跟国务院法制办、其他的相关部门沟通,不是文化部一家,涉及到市场工商管理,还有拍卖是商务部在管。所以难度比较大。还有画廊在工商注册时根本就没有这样一个行业的,与其他企业没有区别。对艺术品的概念的界定都是比较模糊的。

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造假者因为造了谁的假被送上(刑事)法庭,这不是一个好事情,要真的能送一两个进去,会起到非常好的震慑作用。

现在很多人不满拍卖法对拍品真伪不负责任的规定,因为拍卖法并没有把艺术品作为一个特殊的商品来对待。作为消费者,你对一个相机或者手机,是有基本判定的,但是对于艺术品,你是弱势的,你很难从消费的角度来判别你买的东西。

所以,针对艺术品拍卖这一块儿,在拍卖法大的框架下,应该有针对性的规定。只有国务院把文化、商务、工商各个部门统筹起来,才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

为什么文化部出的那个规定很粗呢?因为我们不可能在部门规章中规定其他部门应该怎么做。文化部在打击假画方面的难处,主要是按照29号令,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

陈通:文化部管理艺术品市场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不断适应市场监管的需要的过程。我们现在案子办得还比较少。管理难点还是在于艺术品市场本身的复杂,严重缺乏规范。

未来,立法是一个方向。今年我们想探讨艺术区的管理,加强美术品市场的执法,在年底前会编一个“美术品市场执法手册”,主要明确按照29号令的行政执法范围,编一些案例,让地方重视对美术品市场的监管。我们应该是可以做得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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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傅剑锋 实习生 荣婷  

评论(已有3条)

吴冠中的画,粗制滥造的也不少,这和假画差不多。我真担心吴老趁打假的机会,把自己的劣作当作假画给处理消灭了。

听说有高官的家属开拍卖行,这行的水很深啊

   现在哪个行业都在作假,而且大陆人似乎很喜欢假东西,我们做生意总是得到日本人和香港人的质量认可,却无法让大陆人接受,很多时候我们将材料成本算出来并将比较的方法教给相关人员,得到的依然是排斥,好在外企识货的人不在少数。
            金盾地坪福建厦门办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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