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历史是程序的历史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赵蕾 2008-07-30 20:49:51 来源:南方周末

全国人大法工委原副主任张春生,在被问到对法治的理解时,举了一例。同样是姐妹俩分苹果,在中国,爸妈说谁也别争,拿刀切成均等两份,一人一半;还有一办法,姐姐发扬孔融让梨传统,不要在乎吃多少,让着妹妹。美国人呢?定了个规矩,姐妹俩谁拿刀切谁后选。

两相比较,美国人的做法显然更公平。“一人一半、姐姐让妹妹,这些都不能达到公平的结果。”张春生经常用这个例子说明程序的意义:公正的结果蕴涵在公正的方法中。

作为中国宪法性法律的权威解释者,张春生坦承,和很多立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一样,自己刚到全国人大工作时,也没有这样的观念。有句话他这些年越琢磨越觉得对:“法律的历史是程序的历史”。

但张春生在多年立法工作中的深刻体认,还很难成为地方当政者的自觉认识。立法法刚出台之时,张春生到省市去调研。有省里的官员竟向全国人大提出要求,给他们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制定权。要求者愿望非常恳切:“请全国人大相信我们省委和省人大,我们绝对不会乱来!”如此令人喷饭的“要求”,张只能回答,刑事立法权严格控制在最高立法机关,这个绝对不能动。

在尊重法律的人看来,法律是程序约束,是实现正义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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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敏 史哲 蔡军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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