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 个人利益
在体育总局篮球管理中心李元伟看来,姚明和王治郅身上发生的事情,说明了在平衡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上的教训:“王治郅的最大问题是他违背了自己的诺言,在离开前他保证会为国家队效力。他没回来,伤害了很多球迷的感情。中国的体育事业掺杂了很多民族自豪感。全民在支持国家发挥它的潜力。国家投入了很多钱财来培养运动员,就是为了让这些政府赞助的运动员能够为国争光。不管这是正确还是错误的,这都是中国运动员必须面对的。”
王治郅故事的最后结局是,在以一切确保2008奥运的原则下,国家体育总局发出了“问题球员大赦令”,大郅为拒绝回国向国人和有关方面道歉,之后双方达成了谅解与默契。2006年4月,王治郅回国,冰释前嫌的中国篮协重新张开怀抱表示欢迎。北京奥运会上,他和姚明一同出现在赛场。
一个对比是,姚明的上海老乡,同样作为中国体育巨星的刘翔,没有这样商业化的团队,也没有个人的经纪人。中国田径协会负责他的商业开发,分配方案则是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的分配政策,运动员占50%,教练员拿15%,培养运动员的地方体育局占20%,中国田协留15%。
刘翔得到了国家的精心照顾,几乎得到了运动明星能享受的最高待遇。
奥运会之前,有30名进行过专业训练的武警对他进行贴身护卫,6名来自上海的工作人员组成了专门的生活保障组。为保证训练内容的绝对机密,刘翔每次训练之前都要清场。
中国篮球的体制曾为人们所诟病,姚明一度的最大愿望就是希望有潜力的新秀能够被送到欧美联赛去发展。“中国男篮的体制上还有不完善的地方,球员自由度不够,几乎没有流动性。”章明基说,“一些明星球员,比如刘炜一直呆在上海,朱芳雨就一直在广东,没有合同的概念。虽然联赛已经市场化,但球员和教练员市场化不够,这对球员个人能力和联赛水平都是很大的制约。”
在苏群看来,目前中国篮球界已达成共识:国内现有条件下,不能再培养出更高水平的球员,向高水平国家输出球员,和为国争光并不矛盾。
自由的梦想
身为篮球运动员,姚明可能永远也拿不到一枚奥运金牌。但他在另一条路上,成为效仿的榜样。2007年踏入NBA的易建联同样有一支庞大的经纪人团队——包括篮球事务和商业开发两部分人员的“易之队”。
丁俊晖的身后,也有了“丁之队”,其中方经纪人也是陆浩,“丁之队”延续的正是“姚之队”的模式。
中国男篮球员孙悦成为一个最新的例子。8月26日,洛杉矶湖人队正式宣布与其签约。
在章明基看来,“姚之队”所代表的形式,是对举国体育体制的一种有益补充。而随着社会越来越进步,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全民体育将是一种必然趋势,这样,将来更多的优秀运动员会脱颖而出,更多人会注重享受体育的过程,而非结果。
章明基认为,中国体育体制是以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苏联的模式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在集体利益大大高于个人利益的体制下,国家用有限的资源重点培养少数几个精英运动员。中国实行开放政策后,个人有了选择的自由。但在体育界,这种自由比其它领域的自由来得慢。
如今的姚明有着许多美好的梦想,其中一个是,“我梦想中国的运动员能被当作个人来对待。运动固然是为了国家,我不反对这一点。但是运动员也应该被允许从中受益。他应该能够自己决定去哪里打球以及怎样成为一个更好的球员。如果一个球员想穿和队伍中其他球员不一样的鞋,他应该可以这样做。”这点写在他的自传《我的世界我的梦》里。
但至少是目前,能够决定自己命运的只是少数的体育明星。也许以后,越来越多的中国体育运动员,会将这种新的可能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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