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7 21:23:08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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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基层工会如何与沃尔玛斗法_题图
沃尔玛劳资谈判异常艰难 南昌店工会主席挂冠而去
2008年9月9日,沃尔玛南昌八一店工会主席高海涛向店方正式提交了报告,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主席”缘何挂冠而去
沃尔玛南昌八一店位于江西南昌著名的八一广场边上,拥有约500名员工,其中绝大多数是一线店员,他们的收入偏低(2007年时,很多人的基本工资为500元,再加上全勤奖200元,扣除各种费用之后,实际拿到的不足600元。其时,当地法定的最低工资是510元)。在这样一家企业,工会的活动空间非常大。
高海涛原本也是这500名店员中的一个。不同的是,他自学了法律,并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对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企业工会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规定了然于胸,知道如何依照法定程序与资方打交道。这让他在众多的店员中迅速脱颖而出。二年前,南昌八一店成为第一批成立工会的沃尔玛店,高海涛则成为其首任工会主席。在今年9月开始的“集体合同谈判”中,他代表员工与资方谈判,而这个谈判非常不顺利,这直接导致他愤而挂冠而去。
所谓“集体合同”,是全国总工会自2004年就开始大力推广的一个工作,初衷是用以扭转个人与企业签定合同时,地位不对等,而以集体谈判的方式与资方商议一个“集体合同”,可以更好地维护员工的权益,并确保企业不拖欠工资和社保金,促进劳动条件不断改善。
高海涛年龄不到30岁,他面对的是一个又强大又顽固的谈判对象。沃尔玛从创始之初就排斥工会,认为工会是“一股分裂的力量,会使公司丧失竞争力”。抵制工会成了沃尔玛的传统。
2006年以来,在全国总工会等方面的努力下,沃尔玛方面终于同意可以在中国的店内建立工会(依照工会法规定,参加或组织工会是劳动者的权利,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剥夺此权利),不过,其后开始的劳资谈判,特别是集体合同谈判,沃尔玛又开始了它一贯的强硬。
一方是世界500强的头牌,拥有强大的各种资源,还有急于招商引资的地方政府的支持;谈判的另外一方是一个毛头小伙子,他代表的店员中的相当一部分收入刚过最低收入线,这样的谈判怎么进行下去?
双方的“别扭”出在哪里
9月5日,在南昌市总工会的协调下,沃尔玛店方与工会方开始就集体合同问题进行协商。
沃尔玛方面先是拿出来了一个合同草本,然后高海涛代表员工就这个文本上的一些具体规定提出自己的看法。
比如,沃尔玛方面提出的合同草本要求,工会同意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确定薪酬体系、薪酬级别、工资等级和工资分配原则和方式。
高海涛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在此条前增加“在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公司需与工会平等协商制定”的内容。
就合同草案中“工会同意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时间内加班”一项,高海涛同样提出应加入“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的限定语。
再比如,对双方一直争论的职工福利问题,高海涛表示,希望能在集体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对职工福利予以明确规定。
在这个谈判进行了一段时间之后,沃尔玛方面不耐烦地表示,他们拿出来的这个集体合同是沃尔玛与全总协商过并得到其认可的(记者就此事致电全国总工会,全总的集体合同部张建国部长表示,全总只可能督促沃尔玛方面抓紧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具体的合同内容要企业和员工协商决定,全总不可能代表员工与企业商量合同的内容,当然也就不存在认可某个具体的合同内容一说),沃尔玛方面还宣称,全中国的沃尔玛执行的都是这个集体合同,其他店也都是这样签,没有修改的必要。于是,谈判不欢而散。
在高海涛看来,这样的协商简直就是“城下之盟”:别人拿了一个文本,没什么商量的,工会方能做的事只是签字。而他宁愿不当这个工会主席了,也不会签这个字。
既然高海涛是一块拦路虎,急于完成签约工作的店方就决定绕过他:要求全店各部门派出“职工代表”,对集体合同进行表决。
最终,这个合同草案获得了大部分“职工代表”的赞成票。9月8日,由南昌另外一家沃尔玛店的工会主席代替八一店,签署了沃尔玛提出未经修正的集体合同。
沃尔玛店方把此事作为一个重大的工作成绩,在当地进行了宣传。
当南方周末记者对工会与集体合同签署提出采访请求后,沃尔玛南昌八一店人力部与南昌公关部起先不予回应,经过记者多次努力,公关部将问题推回八一店人力部,但是,人力部经理的手机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与沃尔玛南昌方面宣布集体合同得以签定的同时,沃尔玛在沈阳、深圳、杭州、南京、武汉等地的店相继签订了“集体合同”,均进行了高调宣传。
身兼沃尔玛南昌店、沃尔玛南京店等多家工会顾问的前南京市总工会指导员施志刚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在南京,沃尔玛与工会方公开签署集体合同仪式上,主持人是沃尔玛行政方的总经理,回答记者提问也是这位总经理,而工会主席怎么看都像是个陪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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