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高企,各地政府在做什么?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禾风, 实习生 黄美龙 李庆雅 2008-09-17 21:32:38 来源:南方周末

临时补贴:各地政府为低保户掏腰包渡难关

东莞政府筹备发放千元“大红包”曾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实际上,许多地方政府也在向低收入人群发放临时补贴。

4月份,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如果CPI涨幅连续3个月超3%,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发放补贴的政策立刻启动。此前三月的生活补贴发放约900万元,惠及15.33万的困难群众。据当地媒体报道,把生活临时补贴和CPI挂钩,在国内尚属首次。而江苏全省也在持续发放涨价补贴。

8月份,海南省政府公布,在全省建立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城乡低保补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的三位一体机制,为此拨出上亿元资金补贴低收入群体,以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住房保障: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增加
去年8月份,国务院公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廉租房制度和经济适用房制度。目前各地都出台了相关政策。

在东莞,年收入不足14400元,人均住房不足18平方米的困难户可以申请住房补助,由各个镇区或者村委会集中建房,以低廉价格租给困难户,直至他们脱困为止。

又如,8月份河北省首次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宣布:廉租住房保障范围逐步由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居民可以申请。

不过,《中国青年报》曾做过调查,69.7%的人认为,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是政府最该着力解决的问题,但同时有59.8%的人认为,高房价影响最大的是中等收入群体——一方面,中等收入群体同样难以承受高房价,另一方面,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却无法顾及到这个群体。

养老保险:政府津贴增加
为减轻农转居人员因物价增长带来的经济负担,广州市决定从7月1日起,调整农转居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人均提高41.15元/月,增幅达9.42%,高于广州市CPI涨幅。

据报道,10月1日开始,浙江职工养老保险将实现省内“自由漫游”:在浙江务工的中国公民跳槽到其他城市,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无障碍”随身带走。

8月份,江苏昆山在原先试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基础上,调整了居家养老的补贴标准,并扩大了政府补贴的范围。享受政府补贴的标准由原先的最高每人每月200元,提升到现在的300元。
就业补贴:失业人员和低收入者得到政策扶持

5月份,东莞市政府公布,1999年及以后毕业的东莞户籍大中专毕业生在生产性或服务业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的,给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津贴2000元。4月1日起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770元,在全日制就业岗位上就业,并且月工资低于最低月工资标准的150%的就业困难人员为工资差额补助对象。

7月份,宁波市在“4050”失业人员和城镇低保失业人员基础上,将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新增失业人员和大龄农转非被征地人员也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同时,将“4050”以下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低保边缘户人员、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就业有困难的农村复转军人、就业有困难的被征地农民等列入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给予安置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援助。

上一页1下一页
0

我要打分:

0/5 (共0票)

责任编辑: 傅剑锋 实习生 王霞  

评论(已有0条)

十大热门

订阅更多...

订阅中心


2008年5月29日

南方周末


浏览最新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