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5月29日
南方周末
2008-09-27 16:29:40 来源:南方周末网络专稿
新华社消息,2008年9月27日下午,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对周正龙涉嫌诈骗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宣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2000元,所得2万元奖金被收回。周正龙在当庭未表示上诉。
此次审判从上午8点30分开始,一共审理了6个多小时。
周正龙在庭上坚称“华南虎照片造假过程中”所有行为都是其独自进行的,并没有其他人参与,但涉及细节问题时,周正龙大多回答不知道。
庭审过程中,公诉方认为,周正龙为谋取私利,骗取钱财而造假,性质恶劣,主观上具有动机,构成诈骗罪。且案件情节影响恶劣,建议法庭对周正龙数罪并罚。
而周正龙的两位辩护律师张勇和刘星认为,陕西省林业厅被欺骗,事件造成恶劣影响不是周正龙所能预料的。极坏的社会影响力也不是周正龙造成的,而是相关行政部门草率公布消息,周正龙不该承担这一责任。
陕西“华南虎照”事件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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