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
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职务,留党察看两年

作者: 综合 2008-10-12 22:22:34 来源:南方周末网络专稿

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公示,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于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2008年9月5日作出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另外,此次三中全会还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王新宪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于幼军1953年1月出生,1971年9月参加工作,曾多年担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0年后,历任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于幼军2007年8月由山西省省委副书记、省长转任文化部党组书记,2007年9月6日又被任命为文化部副部长,仍兼党组书记一职。

2008年3月1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对国务院各组成部门负责人人选进行表决,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原主任蔡武当选文化部部长。

10月6日开始,中国文化部网站资料显示,文化部部长蔡武已担任该部党组书记。于幼军未出现在文化部网站“现任部领导”一栏。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10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66人出席这次全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中国共产党十七大代表中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部分基层同志和研究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部分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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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编辑: 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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