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5 11:24:38 来源:infzm.com
综合新华社报道,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获悉,中国政府决定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对未来两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规划。
据了解,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通过全面系统地制定、落实促进和保障人权的工作目标及措施,进一步改善我国人权状况,全面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促进社 会和谐。《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内容将涉及完善政府职能,扩大民主,加强法治,改善民生,保护妇女、儿童、少数民族的特殊权利,提高全社会的人权意识等与人权相关的各个方面。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云虎说,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制订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发展规划,是中国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过去中国政府发表的人权白皮书讲的主要是过去取得的进展和现状,而这次是规划未来。”他说,《行动计划》将根据联合国的要求制定,世界上共有23个国家制订了人权行动计划,而中国是着手制订人权国家发展规划的极少数世界大国之一。
“人权”在中国的历史
1991年,中国政府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正面肯定了人权概念在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中的地位,从政治上确立人权的概念,将实现充分的人权确立为中国社会主义所追求的崇高目标。
1997年,中共十五大召开,首次将“人权”概念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主题报告,使人权成为党领导国家建设的主题。
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首次将“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提升为法律概念,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原则。
2006年,“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被载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007年,中共十七大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写入党章。
到目前为止,中国一共参加了22项国际人权公约,其中包括《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核心国际人权公约。中国政府认真履行所承担的相关义务,积极提交履约报告,充分发挥国际 人权公约在促进和保护本国人权方面的积极作用。
未来两年人权事业的发展规划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共同牵头组织制定。为制定该《计划》,建立了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的联席会议机制,邀请全国人 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发改委等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群众团体、非政府组织共50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同时,还成立了由全国重点高校和研究单位十多位人权专家组成的专家组。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指出,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成果和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重要目标和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中国政府决定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再次表明了我国高度重视人权、致力于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坚强决心。
他强调,中国政府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中国未来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详细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制定对于推动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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