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委需要“否决权”
但在政府审计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一个尖锐的问题也被提了出来:这些低效或违规的投资项目,在立项时都是经过市委、市政府同意,其预算也由人大审议通过,但直到造成巨大损失后才被绩效审计所揭露,这本身就说明了政府预算制定和人大预算审查的苍白无力。
刘鲁鱼任职的综合开发研究院(预算委员并非专职岗位)被外界视为深圳市政府的“脑库”,加上身为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他对政府预算并不陌生,在预算审查过程中,常会提出一些让预算部门“出身冷汗”的尖锐质问。
而在历经多年的改革与调整之后,深圳市人大预算委内部有着相当一批类似刘鲁鱼这样“强悍”的预算委员。在他们中的一些人看来,吴君亮们的努力虽然值得鼓励,但离理想中的效果还有着相当差距。
“我们现在关注的重点不是部门预算,而是政府投资项目。”项目预算的金额是部门预算的4倍多,恰恰是志愿者们没有看到的。
刘鲁鱼强调,在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审查中,人大预算委应该有着实质的否决权和修订权。“不能一次几十个预算提上来,我们不管同不同意都提交到常委会上去。”
因为如此,当预算委员们面对着部门预算里“没有项目的项目预算”时,也只能徒呼奈何。
没有阳光的预算,就没有阳光的政府
除了既有的法定程序,接受南方周末采访的各路专家一致认为,推动公共预算改革,公众参与必不可少。
马敬仁说,在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结构中,政府不可能比公众更了解他们自己的需求变化。
“比如这几年政府强调民生投资,但是现在医院、学校建设中有高档化贵族化的倾向,不能打着为老百姓办事的招牌就不计成本,老百姓自己不见得赞成你这么搞。”
马敬仁强调,首先要保证财政预算报告的精细化,只有足够精细,大家才能看出问题并参与讨论,这涉及到预算体制改造这一“庞大的系统工程”。
其次是要建立明确的制度,规定公民参与的权利、形式和程序。过去参与深圳行政体制改革给马留下的深刻感受是,“如果不立法、不建制,最终就容易走形式。”而在公民参与的过程中,立法建制的意义更加特殊,“因为我们没有别的办法来约束公权。”
正因为如此,他对公共预算改革有着特殊的期待,认为它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础,“没有阳光的预算,就没有阳光的政府”。
肖幼美则认为,两会期间既然能给人大代表人手一册预算报告,为什么就不可以在网上向全体市民公开呢,“我们不就是市民的代表吗?”
她认为这一点对人大代表来说同样重要,因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光靠“看不明白”的预算报告是无法行使监督权的。
而对吴君亮这样的公共预算志愿者们主动参与预算研究,她一方面很赞同,另一方面也有所担心,“主要是看政府怎么对待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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