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6 08:29:32 来源:南方周末
新派政治家
在华盛顿特区麻省大道和新泽西大道的交界处,有一片住宅区。住宅楼外表已经显得陈旧,地上跑着树叶和“台山酒家”的外卖单,不远处是中国城的汉字灯箱。2004年,参议员奥巴马在这里租了一间一居室的小套间,每天清晨从这里去国会山上班。
2005年1月,奥巴马到国会就职。“那真是一段美丽而模糊的记忆,一整天的礼仪和庆典,一整天不停的微笑和致谢”,他带着妻子和两个女儿和副总统切尼合影留念,看女儿开心地和切尼击掌,然后对着镜头招手。
他的妻子在芝加哥有一个不错的工作,出于对家庭的考虑,他把家仍然安在芝加哥。每周他在华盛顿住四个晚上。他重新过上单身生活,拿着附近餐馆的外卖单打电话叫外卖,看篮球赛至深夜,不叠被子,用过的盘子直接放在池子里,洗澡的时候因为没有浴帘,水把浴室的地面全部淋湿了。
他不再像老一辈参议员一样沉浸于华盛顿的政治社交圈。每周一从芝加哥飞到华盛顿,然后周四下午工作结束后,在其他人在国会山的台阶上抽着雪茄安排晚餐的时候,他坐车直奔机场,要赶在女儿睡觉前回到芝加哥的家里。
作为华盛顿政治圈的新人,他一度觉得自己像是“比赛结束后才露面的菜鸟”。对他而言,国会山的工作前所未有的忙碌,“就像对着消防水管喝水”。
奥巴马回忆,刚到华盛顿时,他满脑子都充满着高尚但不切实际的想法,幻想着能够少一些尖锐的党争和相互攻击。但当时,民主党已经被打败得一塌糊涂。
在参议员的三年时间里,他推动通过了限制政治家接受政治游说者礼物、扩展贫困儿童的医疗保健措施、为退伍老兵募集资金等立法。他的工作并不算出色,大多数提议没有得到积极响应。
今天回过头看,似乎从一开始,奥巴马在华盛顿的志向就远不止于做一个联邦参议员。《洛杉矶时报》编辑邓恩说,自2006年后,奥巴马一直忙于竞选,在华盛顿呆的时间并不长。
在华盛顿之初,他对美国的竞选文化持强烈的批评,“我见证了竞选文化渗透于整个政体内部,它作为一个极尽侮辱与诽谤之能事的产业,一个长期繁荣且有利可图的产业而占据了有线电视、无线广播和《纽约时报》畅销书的排行榜。”
今天,经历了22个月的总统竞选,奥巴马似乎完全适应这一竞选文化。正是这一竞选文化——一场场演讲,一次次媒体专访和跟踪报道,将资历甚浅的奥巴马,塑造成带领美国人走出经济困境的明星英雄,虽然他到现在为止,一切都没有开始。
他完全熟练地掌握了选举政治,习惯在演讲中用复数指称台下的芸芸众生,用口号式的语言煽起支持者的热情。作为名声的代价,他从家庭到个人经历,也完全曝光在公众的目光下。
奥巴马对政治家们老是把注意力放在富人和有权有势的人身上深为不满,他认为政府的重要使命,就是向所有国民开放机会。但他连自己也发现,他在竞选中因为寻求捐款,和捐助他的富人们更像了,“一起吃饭,一起参加活动,把时间浪费在争论上,却忽视了99%的民众关注的问题”。
他发现,担任参议员的时间越长,交际圈越窄,工作安排迫使你远离了你代表的民众。
他曾经在最初的竞选中耻于伸手要钱。但竞选改变了他。他不无自嘲地回忆,“过去我在伸手向陌生人索要资金时会感到羞耻,现在直奔主题,力求得到肯定答复。”
难以预料奥巴马会为美国带来什么变化,理想与现实碰撞的结果总是妥协。在竞选中,他已学会用保守的语言说更解放的目标。如果考虑到他的历史观中对传统的尊重,是他“改变”美国,还是华盛顿改变他,现在还没有答案。
但至少,奥巴马当选本身,就已经改写了美国的历史。“他在美国社会的种族融合上,可以做肯尼迪当年为天主教徒们所做的事情。”研究历史的阿伦·里奇曼对他充满了信心,“在1960年,美国仍然有强烈的反天主教倾向,但在天主教徒肯尼迪当政之后,宗教便不再成为一个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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