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0 08:29:30 来源:南方周末
斥责马英九
“气氛马上僵硬起来,全场鸦雀无声。马英九意识到了,转回头来,很尴尬。”
南方周末:有报道说,您和马英九也发生过一次“对抗”。
李子春:马英九那时候刚当“法务部长”,成文的规矩是,他要跟各地的检察官谈话。那天他到了花莲地检署,他说了他的执政理念,也说要听听我们基层检察官的想法。于是我就讲了我对司法改革方向的建议。
马英九是个礼貌的人,一边听还一边做笔记,官场上像他这样的人很少了。但我说了一半时,他分了心,转头跟我的检察长说了几句话。
我立即就不讲了,气氛马上僵硬起来,全场鸦雀无声。马英九意识到了,转回头来,很尴尬。偏这时候,检察长说“‘部长’很忙碌,要去赶火车,李检察官是不是尽量简短发言”,我就发脾气了。
对着马英九,我说:你是很诚恳,但你也应该知道我们有很多意见要表达,为什么居然只留这几分钟给我们讲,你如果没有诚意,就不要来了,我也不稀罕你过来。
南方周末:马英九怎么回应?
李子春:他赶快道歉,吩咐手下去退火车票。
其实,我对部属都非常客气,但是对我的长官,就比较不客气了,不光马英九,好几个“部长”都被我这样教训过。好像俗语说的,穷秀才见官大三级,我后来自己也研究,可能是嫉妒心作怪了,哈哈。
南方周末:《联合报》评论您“严重积案,考绩不佳”。
李子春:逼得萧天赞“法务部长”辞职那年,我的考绩是丙,就是差一点被解职。其他的年份,除了一年甲等,其他都是乙等。
我们检察机关,每年通常只有一个检察官被考评乙等,其他都可以是甲等,所以每年乙等就是我,这恐怕是我让长官最开心的地方,因为他们不再需要协调其他人之间的考核了。
只有一年,我被打“甲等”,因为我们换了新的人事主任,他新来的不了解情况,问“李子春检察官办案比别人多,不能打甲等的规定他也一条都不符合,怎么只打乙等”?结果其他考绩委员都没说话,因为所谓的“原因”他们不能说,所以最后只能给我打甲等。
南方周末:那“严重积案”呢?
李子春:我们担任检察官,任务不是害人民,而是把真实的情况查清楚,用最好的方式处理每一个案件。一些查案看上去平等,比如都偷自行车就都关10天,但是仔细办理的话,可能发现一个家里很富,另一个则很穷,难道可以同样判决吗?
犯罪了就抓起来,这不是真正的司法人要做的事情。真正独立而负责的检察官,就是要把每个案子都查彻底,因为你手中是生杀予夺的大权,是处置人民财产的大权。
不断有新案子交给我,但是结案是由我自己把关的,于是我的案件就迟延累积起来了。这恐怕是我总是考评乙等的原因之一,也是后来陈水扁他们攻击我的一个口实,说我的案件严重迟延,说我检察能力低下。
我担任侦查检察官的时候,不管长官们怎样来催我,我都不理,按照我自己觉得正确的方式去查案子。所以二十多年检察官生涯,他们只让我做了3年多的侦查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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