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北京公民李玉兰4.5万元购买北京市郊宋庄镇马海涛的一所老屋。四年中该地房价激增,马海涛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双方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返还房屋,马海涛二审胜诉。2008年,李玉兰向法院提出反诉,法院判决马海涛赔偿李玉兰经济损失18余万元。
2002年,北京公民李玉兰4.5万元购买北京市郊宋庄镇马海涛的一所老屋。四年中该地房价激增,马海涛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双方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返还房屋,马海涛二审胜诉。2008年,李玉兰向法院提出反诉,法院判决马海涛赔偿李玉兰经济损失18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