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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谋杀”了房地产规划的“振兴”?

作者: 李乐 2009-02-26 00:30:51 来源:南方周末


(房地产系列专栏之二十一)

今天说要成为“振兴”产业之一,明天又说“不振兴”,从来没有一个产业规划像房地产这样反复与纠结。但看似纷繁复杂的事实,实际上却十分简单,甚至简单到只有三句话。

一是“有这样一份规划”;二是“这个规划不带振兴二字”;三是“这个规划将与其他产业振兴规划先后出台”。如此一来,算不算“振兴规划”,就全凭看到这条消息的人们如何理解了:你觉得它算,那就算,如果你觉得中国最高决策层拒绝把房地产列入振兴规划,那也没有什么错误。

问题是,为什么惟独房地产的规划前面去掉了“振兴”二字?

本观察员了解的是,就算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部,也有针对此事的多个版本。比较确切的是,在汇总了多个行业协会提出的方案后,一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层领导特别指示删去这两个字,并且传下话来,要是有“振兴”两个字,很可能“好心办坏事”,被国务院驳回是十有八九的事。

还有另外一个版本,说在一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集的有行业协会、开发企业参加的会上,一位知名的“大炮”开发商执意要把“振兴”加上,以宣泄房地产 多年来受到“不公舆论”待遇的“不满”。但被与会的几个行业协会的领导拦下,并规劝他,“政策出来就是了,何必争个嘴上短长?”至此才算作罢。

一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内部人士坦言,规划通过才是最重要的,部委决策不是“过家家”,带不带上“振兴”两个字,不是赌气的事。在一些部委那里,并不太同意“振兴”刚刚“降温”的楼市。

“我们希望有一个磨合的过程,而磨合这个规划的过程,就是统一各部委之间原本对房地产行业政策目标、预期的不同认识。而以前,这个共同的基础是不存在的。”他对本观察员说,因此,删掉“振兴”是一种“智慧”。

显然,谁谋杀了“振兴”两个字无关紧要,关键是不能让“振兴”“谋杀”这份“规划”。因为大家都清楚,重要的是“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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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邓科 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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