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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亿地方债分配基本确定

作者: 综合 2009-03-27 11:23:22 来源:infzm.com

中国证券报报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2000亿地方债券分配方案已经基本确定,四川由于受汶川大地震影响,获得的发行额度最大,达到180亿元。

除四川外,河北获得的额度为60亿元,新疆(一期)30亿元,安徽(一期)40亿元,云南84亿元,广西65亿元,陕西60亿元,宁夏30亿元,贵州64亿元,辽宁66亿元,广东110亿元。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26日表示,北京今年将发行56亿元地方债,最快有望在4、5月份上市。

此外,首个地方债品种——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已经获准发行,27日开始招标。目前新疆和安徽的地方债(一期)其他地方政府在核定的规模范围内,正在积极履行项目确定、预算调整、人大审批等程序。

3月17日,财政部详细披露了有关地方政府债券的具体内容。

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09年发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冠以发债地方政府名称,具体为“2009年XX省(自治区、直辖市、计 划单列市)政府债券(XX期)”。债券期限为3年,利息按年支付,利率通过市场化招标确定。

同时,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等。要严格控制安排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行为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项目建设。

地方政府债券统一由财政部代理,按照记账式国债发行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招标发行。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流通。

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 (包括个人投资者),都可以购买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这次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其信用实际上接近于国债。同时,由于 债券利率随行就市,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投资组合。

此外,为便于地方政府债券的顺利发行,借鉴市场经济国家通行做法,这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税收优惠政策比照国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特案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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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编辑: 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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