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15 22:21:30 来源:南方周末
这是一个让南方周末评论部同仁感慨的日子:2009年4月13日,“评论权”三字载入中国政府第一份人权规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2009-2010年)》。计划中说:依法保障新闻记者的采访权、批评权、评论权、发表权。
本期方舟评论,我们就说说自己的事。
这是因为,评论第一次在官方文件中被创设为权利;
这是因为,评论权作为一种纯粹的表达自由,被正式提升到人权的高度;
这还因为,我们路过的路,我们执著的追求。
我们想用一期特别的方舟评论记住这一时刻。
不只我们,相信中国所有新闻评论同行以及所有撰写评论的公民都会为此同喜。
新闻评论不同于新闻报道,它是主观的,评论者对公共事务的观点和情感必然注入其中。正因如此,评论被视为媒体的灵魂与旗帜;但也正因如此,它常常招致误解。
作为评论中人,我们希望“评论权”三字成为我们的护身符,希望它为我们赢得更广泛的理解与支持。而责任,我们也会更清醒地认知,或建议,或忠告,或倡导,或劝诱,都会秉持一颗公心,鞭笞灰暗,喝彩光明,为公共讨论提供平台,为公众利益尽心服务。
是为喝彩“评论权”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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