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法律系大学生强暴同学后灭口

作者: 综合 2009-07-16 14:26:46 来源:infzm.com

2009年5月23日晚8时,在河南司法警官学院教室内,该校20岁的法律系学生郜伟奇企图强奸低年级女生吴晴(化名),将其掐昏后,在同学刘成浩(化名)的帮助下把她拖到另一 间教室施暴。

吴晴苏醒后,郜伟奇又数次将其掐昏,后用壁纸刀割开其喉部,用板凳砸其头部。

作案后,郜伟奇跑到走廊上喊正在楼下打乒乓球的刘成浩上楼,并打电话给室友朱小斌(化名),要求两个同学一起“把她给埋了”。朱小斌教唆郜伟奇逃跑,并烧毁衣服,毁灭证据。

准备离开现场时,郜伟奇又把吴晴的挎包打开,将其中的100多元现金全部拿走。

以为吴晴已经身亡,郜伟奇回宿舍换衣服。期间,吴晴苏醒并向隔壁教室男生求救。

换好衣服的郜伟奇回到教室,发现吴晴不在,随后他被同学电话叫到队长办公室,在那儿等着他的是派出所民警。

大河网报道,7月15日,郑州市高新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故意杀人和抢劫罪将郜伟奇批捕,其两名同学也因涉嫌强奸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同时被捕。

“我是学法律的,既然已经把她打晕后强奸了,如果不把她杀死灭口,我就可能被告发。”在郑东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声称自己是学法律的郜伟奇说。

而同样学法律的刘成浩刘成浩说:“为了朋友的面子和我俩的关系,我什么都不顾了,就帮他(郜伟奇)把那女生抬到了小屋里。”同时,刘成浩还认为,他们凭着学过的法律知识,能够躲过公安机关的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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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编辑: 老黄

评论(已有236条)

教育的根本应该是教书育人,培养一代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人文素质的提高应该是大学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目前的教育状况是:专业技能与社会脱钩,毕业了没单位聘用;人文教育滞后,缺乏职业道德、责任心。越来越像八股文时代的科举考试了,不过说实话,现在的大学生还真比不上以前的秀才

太有天赋了,如果改行做警察,一定是“全国优秀民警”

中国政治挂帅的愚民教育都培养出了什么东西:腿子、奴才、脑残和这种傻×

看上去很美: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郑州市文化路北段,是一所以高等司法警官教育为主,多种职业教育并举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警察学院。学院创建于 1984年,隶属于河南省司法厅。目前,有在校生5600多人。学院设置有刑事执行、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司法警务、安全保卫、警卫、司法助理、社区矫正、警察管理、法律文秘、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警察院校,建校 20多年来,为我省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法律人才,涌现出了一批英雄模范人物。其中,有被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授予 “ 爱岗敬业模范教师 ” 光荣称号的优秀青年教师徐坤;有被省委政法委评为 “ 河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 的学生李继光等。还有一大批毕业生走上各级政法机关的领导岗位,或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近年来,学院先后被国家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荣获 “ 省级文明单位 ” 、 “ 省级文明学校 ” 、 “ 省级文明标兵学校 ” 和 “ 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 等荣誉称号。

噢!。!原来是这样啊

学习法律是拿来这样用的!

看来,他是知法!懂法的嘛~

司法警官学院的学生。。。不知道学校都教了些什么,知法犯法,这样的学生出事早还是好事,不然毕业了不知道会做出些什么更让人瞠目的事。

人渣!这样的人学出法律来也是祸害社会!

社会已经完了,不知法者违法,学法者犯法!

社会都教会我们的孩子什么了呢?

这种人毕业后都去当城管了吧,人渣,败类

渣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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