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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报警车斑马线撞人案:酒后驾车,公车私用

作者: 综合 2009-08-24 08:15:49 来源:infzm.com

中新网报道,厦门市公安局一警车8月20日肇事致一死一伤事故发生后,警方高度重视、缜密调查,22日向此间媒体通报了调查结果: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确定驾驶该警车的范某华负全部责任,行人通过斑马线系正常通行,无违规,不负责任。

事故

8月22日下午,厦门市交警支队副队长周鲁江向媒体通报说,8月20日21时46分,该市思明交警大队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到达事故现场,迅速展开现场勘查调查,固定证据。民警分赴医院查看伤员伤情,了解事故经过,并制作询问笔录,协调相关警种对有关尸体、车辆等展开相关调查,并立即将肇事驾驶人送到医院抽血验酒精含量。

交管部门查明:事发当晚,范某华受厦门市公安局民警王某邀请到湖滨南路一酒家吃饭。21时25分吃饭完毕后,范某华驾驶王某开来的警车,王某坐在副驾驶座上。21时40分许,当范某华驾车行驶至鹭江宾馆对面路段时,遇由西向东在斑马线行走的行人黄某(女,43岁,厦门人)、谢某(男,38岁,泉州人)时,没有采取规避行为,将两人撞伤。黄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处理

周鲁江介绍,经抽血检测,事发时范某华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0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车。范某华系今年1月5日取得C1驾驶证(准驾车型为九座以下汽车),驾驶该警车(十二座)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范某华已于21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厦门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蔡添源介绍,此事故中责任民警王某公车私用,违规将警车交给饮酒后的非警务人员驾驶,该市公安局已将其停职,关禁闭;警方正在抓紧时间调查处理,将依调查情况迅速作出严肃处理,决不袒护。

据了解,厦门市警方和肇事者单位今日下午已前往事故受害者家中慰问。

一周查处醉驾2052起

公安部交管局21日通报,截至8月20日8时,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1696起,醉酒驾驶1637起。

小资料
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中,驾驶人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80mg/100ml即属醉酒驾驶。

另据公安部交管局8月22日公布的信息,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一周,全国共查处醉酒驾驶2052起,约占查获酒后驾驶起数的14%。酒后驾驶发生时间、人群具有鲜明特点,时间多为晚餐后,人群主要是中青年、男性、私车司机。

结合集中查处酒后驾驶一周以来的情况,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酒后驾驶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12时至15 时、19时至凌晨1时,其中晚餐后查处的酒后驾驶约占70%。从查获酒后驾驶人的情况看,年龄30岁—49岁占72%,男性占98.6%,私家车驾驶人占 97.4%。同时,各地还查获了210位女性驾驶人。此外,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较多的5个省市为浙江、山东、上海、江苏、北京,分别为3075起、 1677起、1542起、1268起、1119起。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表示,通过一周的集中宣传和严查严处,酒后驾驶特别是醉酒驾驶出现一定程度下降,但降幅不明显。

在依法查处的同时,8月7日至21日浙江公安机关向纪检监察部门抄送了3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酒后驾驶行为,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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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编辑: 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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