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6 21:39:32 来源:南方周末
推荐:青岩
No.1 教育政策不能总是在“试行”
《新京报》,12月14日,作者:熊丙奇
(原文摘编)查阅近年来山东出台的教育规定,几乎都是“试行”和“暂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试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试行当然可以理解为改革探索,也暗含着“试错”某天就不再施行。教育政策作为最重要、最基本的民生政策,最好是出台前反复论证,出台后长时间不调整。比如像影响学生升学的政策,至少要在学生升高中或升大学之前四到五年,就进行预热。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政策,结果只能是折腾老百姓。
这些试行、暂行,虽然初衷可能针对的是现有教育体制的痼疾,但最后却往往背道而驰。比如,规范考试管理,以为规定小学不进行期中考试、不公开成绩,学生的考试负担与压力就会减小,可只要还存在着好学校、差学校,中考、高考考试制度不变,学生还是摆脱不了为了考试受教育的宿命。
加大教育投入、改革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模式,退出学校的直接办学与评价,把教育权交给中小学,把招生权交给大学与高中,把评价权交给社会,这才是真正意义的改革。政府部门去管中小学考试,介入中小学的直接办学?……这样的改革,“试行”就必然成为“试错”。教育政策的“试行”风,无论今后是被推翻,还是“再试行”,增加的只是官员的政绩,教育恐不会因此受益。
【推荐理由】本文发现了一个好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如此多的“试行”或许真的说明了,主管部门对教育的重视与慎重,但“试”这个字多少也暴露了政策制定中的胆怯,是不熟悉,不了解,没把握,还是其他,作者举了山东一地的例子,或许真该好好梳理一下,中国究竟有多少地方,多少部门有多少个“试行”。
No.2 看美国的钉子户我们心情格外复杂
红网,12月10日,作者:五岳散人
(原文摘编)84岁的梅斯菲尔德是一个美国钉子户,她在西雅图有一栋连土地在内不过10万美元的产业,因为城市改造面临拆迁。虽然开发商价格一提再提到了100万,老太太不愿意就是不行。西雅图市政府可不能以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借口逼她,不但如此,开发商一方的项目主管还成了她的好朋友,并照顾她直到她安详离世,那栋房子才被遗赠给这位项目主管。
西方人并非天生就知道合法财产不可侵犯,从大宪章时代到美国宪法,国家无条件保护私有财产这么一个简单表述,中间也是波澜壮阔。而恰恰是这样一个原则的确立,使得经济发展更加成为人们追求的东西,并且其成果得到了保障,即使风雨中的茅草屋,也能成为文明的象征。美国钉子户为何坦然?他不会担心政府插手,以至于无理可讲。
私产保护不只是理念,更体现为各种技术上保障。比如,政府无权以任何理由剥夺公民的合法财产,房地产公司就更加不行。即使牵扯到公共利益需要拆迁,那也要由法院来裁决。想强制拆迁,开发商必须向公众证明,不拆就会对公共利益造成巨大损失这个命题。当然,政府更不可能派出一队人马,直接把钉子户连根拔起造成既成事实,然后用行政权力追认自己的行为合法。
由此联想到,越来越重视物权的中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真的到了非改不行的地步。最重要的就是从管辖权限与程序上寻找可供突破的方向,使得无论是政府还是地产公司,都不能掌握被拆迁者的命运,更不能借口公共利益而任意为之。在强制拆迁上建立起来的广厦,永远不会真正的让寒士们脸上露出笑容。
【推荐理由】城市的扩张历史上都走过郁结,甚至是血腥的一页。有人早走了几步,后来者只有奔跑才能追赶上先行者的脚步。这大略就是我们常说的,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吧!在光鲜的建筑与凋零的生命之中,东西之分也会显得苍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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