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6 23:40:34 来源:南方周末
1.尊重人大就是尊重人民
原重庆市市长王鸿举主动跑到人大作辞职报告,开创中国政坛先例。长期以来,政府官员辞职并无当面陈述的程序,一切在“公文”及私下沟通中完成,人大并未受到充分尊重。王鸿举自觉于人大和政府的法律关系,当面直陈,值得推崇。
中国政制,人大为上,背后是人民至上。但由于“行政主导”的政治传统,作为共和国新生事物的人大或遇尴尬。幸赖改革以来,从选举、代议到监督,人大制度逐渐成熟。王鸿举此举暗含了中国行政的新式定位,即尊重人大,在人大的监督下依法行政。
尊重人大就是尊重人民,我们期待更多的“好官”、“庸官”或“贪官”都能够或者再接再厉,或者反躬自省,面向人大,面向人民。
2.案情信息该不该公开?
新华网报道,深圳校园绑架案中,公众质疑警方不公开信息,导致问题扩大化。市民了解到,原来“绑架案”早在今年10月份就已接连发生,可是直到12月8日,公安机关才正式向市民透露案情。警方近日以“侦查保密”为由向公众作出解释,这个理由是可以理解的,在“个别性案件”中或可成立,但在影响巨大的“社会性案件”中则需区别对待。
警方唯一的担忧是公开影响案件侦破,加剧民众的担忧。但换个角度想,人民警察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安民”,通过及时发布正确信息可以阻止谣言渗透,让大家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也有利于群众提供线索,支持侦破。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交给政府机关的不仅仅是法律义务,也是工作方法。
3.重建伦理其次才有社会法度
近来“杀亲血案”频发,行为人涵盖普通市民、返乡民工和私企老板。刑法条文昭昭,杀人的罪与罚不可谓不沉重,然命案何以不止。有专家称原因在于凶器管制不力,或者心理教育与干预不力,这些解释实在清淡。
“杀亲”不可能基于利益动机,一般犯罪与刑法理论恐难解释,问题根源在于伦理底线被突破,社会自我防御机制崩解。转型社会,人心向“钱”,伦理虚化,法治漂浮,精神迷惘,个体无论是否成功,都存在意义空洞的无根感。
每个人都是一个个原子,内心需要真诚沟通,需要敬畏利益之外的道德伦常。“杀亲血案”粉碎了伦理的核心,警醒我们反诸内心,思虑安顿个体的精神资源和社会友爱。重建人伦,其次才有社会法度。
4.补贴证人就是补贴“中国法治”
作为一起诈骗案的关键证人并出庭作证的女士,上周从北京西城区检察院拿到了100元补偿费,涉及其出庭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补偿。给刑案关键证人发放出庭补偿费,在北京尚属首次。长期以来,证人出庭问题成为我国刑事诉讼的难点。虽为法定义务,但证人担忧有二:一曰打击报复,二曰劳神费力。受害人因受害深浅不同,出庭也有上述担忧。
经济社会有自身的运行规则,政府施加特别义务需要特别补偿相关义务人,西城的做法用意在此。在此意义上,补贴证人就是补贴“中国法治”。但“打击报复”的问题仍然存在,政府需要进行制度的延伸创新,建构一套“证人”的保护体系,这才能最大限度地解决“证人出庭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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