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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半数有关房价
财政部官员建议开征物业税

作者: 综合 2010-03-03 10:01:16 来源:infzm.com

3月3日,政协会议于当日15时开幕,2010年全国两会正式揭幕。

目前,政协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截至2日12时,大会收到提案360件,大会发言稿351份。在全国政协的各项提案之中,关于房地产市场的提案几乎占据半壁江山,其中保障性住房、物业税征收均成为关注焦点。

建议保障性住房居者有其屋

中国证券报》报道,“我国的房地产业不能仅仅依靠市场和开发商。”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的提案同样有关保障性住房。他认为,政府应当入市, 学习新加坡和香港经验,大量建设平租房性质的保障性住房,然后以这些保障性住房为抵押,以稳定的租金为收益进行大量融资,这样可以解决地方政府住房建设资 金问题。同时,这种稳定的融资形成后,能够让地方政府抛弃过去的“卖地财政”。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总裁于炼认为,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应首要解决“居者有其屋”,而不是“居者有其产”,30%至40%的居民可以通过廉租房解决。至于居者有其产,则是发展到更高阶段才能解决的问题。

各民主党派也积极建言献策保障性住房。民革中央提案建议,加快制定《住房保障法》,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尽早出台《住房保障法》,以法律形式保障公民 的住房权和基本住房需求。法律中要明确各级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法定职责和地位,规定保障范围和标准、保障性住房的准入与退出、保障资金的来源以及各级政 府职责分工等,实现对各级政府履行住房保障职责的最大约束力和强制力。

农工党的提案题为《关于加快住房保障立法完善住房制度的建议》。农工党指出,住房保障目前在具体运作中存在保障性住房供应量严重不足、保障对象覆盖面过于狭窄、运作不规范等现象,现有的部门法规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实施随意性强,缺乏统一的法律指导和约束。

为此,农工党建议二次房改,建议成立“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二次房改,并且尽快提出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和“四定两竞”公共住房改革的具体方案并发布执行。

建议推出物业税试点

南方都市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提交了《关于抓紧研究、准备出台物业税(房地产税)的提案》。提案指出,中国开征物业税既可以给地方政府带来稳定的不动产税收,还可抑制房地产投机,抑制房地产泡沫,从而改变目前中国房地产价格虚高的问题。贾康并建议将该税种的名称规范地表述为“房地产税”。

贾康建议,在物业税(房地产税)开征初期,对独立别墅、豪华公寓可先行实征,对一般的消费性住房可暂不考虑实征,而一定面积以下的居民“第一套自用住房”还可考虑永不实征。

贾康认为,开征房地产税需要有产权登记与保护、税基评估、信息管理与沟通、税收征管等方面各环节的专业力量与条 件,但这也并不能成为否定开征此税可行性的理由。中国有关部门已在十个地方推行数年的物业税基模拟评估和相关工作试点,所要试验的就包括此类问题的解决方 案。相关的信息系统、人员培训、评估软件和收缴管理等,都不存在硬障碍。

全国政协委员孙继业也提出类似的提案。他认为,很多城市房屋空置率已大大高于10%的国际警戒线,抑制购房投机最有效的方法是提高房产的持有成本和风险,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物业税,也是很多国家房地产的主要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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